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发挥派反腐倡廉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发挥派反腐倡廉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义正词严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报告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别是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原则、途径和目标,标志着执政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腐败是当今世界严重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严加查处、综合治理的问题。腐败行为的危害极大。从社会政治层面上看,它会严重破坏党和群众的关系,危及党的执政地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成为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们的借口;从经济层面上看,腐败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是巨大的。有关研究显示,我国因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年期间平均每年占GDP比重高达14、5%—14、9%。如果把这些资金用于改善9亿农民的生活水平上,那么每个农民每年能增收1000多元。腐败还会冲击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目前,掩盖在腐败背景之下的侵权、制假、逃税、走私、未注册登记的非法经济活动,已经占到GDP的15%以上,破坏了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危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从具体腐败行为看,吏治腐败使人才没有生存的空间,教育学术腐败使真理没有生存的空间。

腐败不是中国的特产,但中国已经是全世界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腐败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根源,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决定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性。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反腐败问题。十六大在总结以往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的反腐倡廉方针。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表示,反腐倡廉“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快反腐败斗争的法制化进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败实践,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等全方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使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一个成熟、理性及科学化、法制化的发展时期,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新的历史飞跃。

十七大报告重申了十六大以来形成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战略方针,即“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体现了对于依靠制度反腐败的重视。而“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主张则更为清晰地体现出了对于依靠权力反腐败和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抉择。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从作风建设单列出来,这意味这把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报告中多处关于反腐败的论述,显示出党的领导人坚决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例如,“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同时,在更多的地方,都更突出地显露出未来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那就是要紧紧依靠制度建设,包括把领导人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也要有效地转化为制度力量。

权力天生具有扩张性,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的执政党要保持先进性,保持执政地位,领导全国人民完成一项又一项历史重任,必须吸取国内外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接受包括派民主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这点早在延安时期同志就已经清楚意识到了。*年7月初,黄炎培等到延安考察,与谈到历史上历朝历代都没有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时,问共产党怎样避免重蹈历史上“人亡政息”的覆辙,保持政权,用好政权。回答道,“我们共产党人已经找到了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才不会人亡政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建立非权力性监督机制,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这样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以、邓小平、、等为首的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把构想付诸实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包括非权力性监督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机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这一监督体系,不仅包括以执政党监督为主的种种权力性监督,还包括人民对政府的各类非权力性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标志之一。派的民主监督是这一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监督机制互相补充、相互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前进。*7年,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就指出:“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这种监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同志在*年12月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派合作共事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他指出,共产党和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主要是派监督共产党”。“我们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派的监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并诚恳希望各派要"加强对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帮助克服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派的监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兢兢业业工作而不致懈怠。没有监督,就难以有效防止腐败。”这种高屋建瓴的思想,使我们意识到共产党要在反腐败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取信于民,实践“三个代表”,单靠加大党内监督和反腐倡廉力度是不够的,还离不开异体监督。民主监督正是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派有知识密集、人才荟萃、阅历深厚、联系广泛的优势;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感和责任感,他们能够发现一些单靠党的纪检监察部门不易察觉的问题,能够就各级干部是否称职、是否廉洁公正来进行有效的监督,帮助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公仆变成老爷或腐败分子,防止当局者迷、为政者贪和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的产生;也可以通过民主监督揭露腐败,使少数腐败分子在人民群众面前暴露无遗,从而起到威慑作用,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结合,必将形成良好的廉政风气。中发[*]5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与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监督属于民主监督的范畴,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行政、司法监督,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其他监督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派的监督作用,是预防和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

“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了反腐败的根本所在,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就党的监督工作作了这样的阐述:“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遏制并消除腐败这一毒害社会的顽症,保证为政的清明与廉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必须完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尤其是派的民主监督机制。

总之,惩治腐败是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是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突破口,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基本的、首要的和关键的问题,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我们能否跳出历史上屡屡出现的由盛而衰的演变周期,一方面取决于国家的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取决于我们能不能严惩腐败,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的最严重、最不合理、最容易丧失民心的腐败问题。遏制腐败,实现政治清廉与稳定政局、发展经济、建设现代化强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要把反腐败斗争与稳定政局,把健全法制政治清廉与发展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与认真履行派职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派在反腐倡廉中的民主监督作用,我国的腐败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能在新形势下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