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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打造和谐

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打造和谐

市党代会及全市干部大会提出了“始终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加快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理应发挥应有的作用。而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种新类型的案件层出不穷,对法官的审判水平和审判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永恒主题,进行了深入、大胆的改革,推行了大量旨在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便民为民的改革措施,法院的公众心目中威性正在不断上升。但不容忽视,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如涉诉信访案件量居高不下,个案不公的现象还屡有发生,不少已经推行的改革措施还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等。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更好地服务于构建和谐连云港工作大局,成为全市法院面临的重要课题。联系本市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当前人民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增强和谐社会的司法构建能力。

一是坚持把维护稳定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夯实和谐的前提和基础。积极应对当前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牢牢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正确运用刑罚手段,有效惩治各种刑事犯罪,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正确运用刑事政策,体现“宽严相济”,减少社会对立面。高度重视涉及群体性利益纠纷的案件以及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重大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高敏感性案件,切实防止负面的司法个案炒作,防止敌对势力的插手利用,努力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继续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依法接访、依法处访,有效规范涉诉信访秩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连云港建设,创建全省最安全地区,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加强对危害稳定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司法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纠纷解决功能,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有效解决纠纷是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减少社会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法律职责和基本功能。人民法院要强化纠纷解决意识,提高纠纷解决能力,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积极运用和谐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协调好与案件相关的各种利益关系,做到公正、及时、便利、衡平、规范和文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切,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从法律精神和公平理念出发,寻求法律与情理的和谐交融,寻求利益衡平的最佳路径。畅通利益诉求渠道,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立案、审理和执行。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诉讼措施,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加大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陈述权、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公正、公平、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积极推行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切实保障他们打得起官司,并在诉讼指导、诉讼风险告知等方面给与更多的帮助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