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党同群众血肉联系思考

党同群众血肉联系思考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抓好发展夯实基础

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基础。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应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相衔接,有利于促进发展。一方面,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力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使党的建设的目标始终着眼于发展,党的建设的措施始终服务于发展,党的建设的成效始终用发展成果来检验,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引领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与水平。通过抓好党建促进发展,为不断密切党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我们所追求的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利益,因此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发展的实践中,注重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用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的多少、满意程度的高低来衡量发展成效,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推进民主强化保障

《决定》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政治保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密切党群关系,首先要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既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根本上促进各级干部转变作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其次要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实现党内和谐,进而实现社会和谐。党内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证。党只有实现和保证自身的团结和谐,才能对社会和谐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应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既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防止班子软弱涣散和各行其是;严格党内生活,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促进党内人际关系的和谐,增进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团结,通过领导班子的团结带动干部队伍的团结,以党内的团结统一实现党内和谐,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保持清廉提供条件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执政党的党风清廉与否,关系党的先进性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效,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决定》指出,“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密切党群关系的必要条件。

加强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章和法纪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特别是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塑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制度化,用制度创新来预防和惩治以权谋私等各种腐败现象。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党风廉政制度和反腐败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的轨道。

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基础,以党员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为重点,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弥补监督缺位,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通过完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构建“不敢腐败”的监督防线,打牢党群关系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党风基础,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形成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

文档上传者

相关期刊

群众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共江苏省委

群众文化论丛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国群众文化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