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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全不稳定整治方案

街道安全不稳定整治方案

一、排点

围绕建设“平安*”、“平安*”五大安全(政治安全、治安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展开。

(一)政治安全方面

1、重点人员。“”重点人员、“实际神”、“呼喊派”、“门徒会”、“观音法门”、“统一教”等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重点人员、“中功”、“菩提功”、“香功”、“元极功”等有害气功重点人员;

2、重点区域、敏感事件。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存在现实活动的重点分布区域、外来“”等邪教组织容易渗透的重点区域、“”反宣品情况较突出的区域、可能引起境内外媒体关注的敏感性问题;

3、隐蔽敌情。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在我市渗透破坏的情况。

(二)治安安全方面

1、重点人群。维族、藏族人员,境外敏感国家穆斯林人员;黑恶势力团伙、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企业倒闭破产,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生活困难人群;以闲散人员和城乡跨越人员为重点的高危人群。

2、重点(事)物。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非法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储等涉众型活动情况;网络虚拟社会领域关注的热点事件;影响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的治安隐患;恐怖活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未破积案以及涉危、涉爆、涉毒物品管理情况。

3、重点地区、部位和单位。“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区域;黄赌毒现象严重的治安乱点区域;管理混乱、防范不严、案件多发的内部单位;机动车修理行业、废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机动车零配件市场;电动自行车修理、配件门店及仓储地。典当拍卖寄售业、废旧物品收购业等重点行业;出租房屋、旅馆业、留宿洗浴场所、通宵影视场所、网吧等重点场所。

(三)信访安全方面

1、反映村级民主管理和财务开支管理等方面的信访问题,特别是城郊村、城中村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引发的信访问题。

2、反映项目建设政策处理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主要包括征地拆

迁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3、反映涉及民生等方面的信访问题,主要是社会保障、环境污染、水库移民、集体分红等方面引发的信访问题。

4、特殊利益群体信访问题,主要包括军队退役人员、被辞退民办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村级兽医员和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信访问题。

5、涉法涉诉类和信访老户问题。

(四)生产安全方面

1、工矿事故隐患。主要是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隐患。

2、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主要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的安全隐患。

3、火灾事故隐患。主要是消防设施、建筑设施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

(五)公共安全方面

1、自然灾害。流域性大洪水、小流域山洪和城乡防洪工程(设施)安全隐患;城乡各类地质灾害等隐患点。

2、森林防火。重点普查森林消防隐患重点区域。

3、公共卫生。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易引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人类突发疫情的隐患;畜禽疫情突发事件隐患。

4、生态安全。突发性环境事件风险隐患;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

全隐患。

5、城乡供水、燃气安全。城乡供水、燃气设施隐患点排查。

6、企业安全稳定。企业生产(关停)情况;企业欠薪情况;企业主逃匿情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主体意识,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抓早、抓小、抓苗头,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力求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基层基础建设有新进展,社会管理能力有新提高,确保全街道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三、责任分工

本次活动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是政治安全隐患方面、治安安全隐患方面、信访安全隐患方面、不稳定因素等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完成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每个阶段的统计报表、总结材料等工作。

(二)街道经济发展科、综合科是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完成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每个阶段的统计报表、总结材料等工作。

(三)社会事业科、城市发展科、农业综合服务科是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完成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每个阶段的统计报表、总结材料等工作。

(四)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负责本地本科室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工作总结和各类报表的报送。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时间为3月下旬至7月25

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1、3月下旬,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及时做好思想发动、力量组织等准备工作,全面启动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2、4月1日—5月8日,大排查阶段。各村、社区、街道各科室根据这次活动五个方面的排点,全面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理,属一般性隐患的要边排查、边调处,争取在5月8日前调处整改到位,属重点疑难隐患的则在大调处阶段集中处理。5月8日前各牵头单位汇总好大排查阶段的统计表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3、5月9日—6月20日,大调处阶段。主要是对重点疑难隐患进行集中处理整治,处理整治重点疑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每一个隐患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6月20日前,各牵头单位要将大调处阶段的统计表和这次活动的书面总结报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4、6月21日—7月25日,整改落实阶段。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和各牵头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本科室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科室,要针对排查中反映出来的影响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明晰整改思路,并将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一套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政策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是我街道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街”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基础性工作。各村、社区,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工作机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真抓实干,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和其它科室,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办职能,做好总结汇总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分级分类建档造册。对每一个问题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期限,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结合这次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广泛宣传我街道开展建设“平安*”的具体要求和所取得的成绩,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要加强工作交流指导,以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