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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开展法制宣教方案

街道社区开展法制宣教方案

一、活动主题

健康人生,与法同行。

二、指导思想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三、主要任务

通过在社区建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在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1、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重点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廊。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廊,举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图片展。

3、设立青少年法律服务“阳光信箱”。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青少年法律服务“阳光使者”,定期解答青少年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难题。

4、建立新星网电脑室。借助社区电子阅览室,建立新星网电脑室,实现青少年绿色、健康上网。

5、观看青少年法制教育VCD。组织学生观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资料片《与法同行》、《为了明天》等影碟。

6、举办一场法制文艺表演。采用自编自演的形式,使青少年在观看生动形象的文艺表演中,掌握法律知识,寓教于乐。

7、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小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青少年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8、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在试点活动总结验收阶段,开展“五五”普法青少年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四、时间安排

整个试点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5月)。*街道要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社区居民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法制文艺表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编印发放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6月—7月中旬)。主要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表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

3、总结验收阶段(7月20日—7月30日)。对试点活动期间开展的各类单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写好总结材料,整理台帐资料,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关工委等单位组织人员对整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上至中央下至省、市、区领导都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2、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把法制教育试点活动与创建“法制型社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平安校园”等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街道、社区、学校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同时,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对我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