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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文明行业创建方案

工商局文明行业创建方案

创建文明行业,是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和民主法制意识,树立迪庆地税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社会形象,推动我县地税系统行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大力营造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根据《迪庆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地税发〔2009〕16号)提出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地方税收中心工作,以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民族团结型、创新型、规范型机关建设,树立廉洁、勤政、优质、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以实际工作业绩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高,思想和纪律作风得到明显加强。树立开拓进取的创新形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公仆形象;客观公正、清正廉洁的自律形象;爱岗敬业、实事求是的务实形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整体形象。实现内在素质与外在形象的统一,进一步密切税务行业与纳税人的关系,增强税收效能,更好地为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按照“筑牢基础、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全县地税系统积极引导,创造条件,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使我县地税系统早日创建为州级文明行业、省级文明行业。

三、工作步骤

我县地税系统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主要包括准备调查阶段、宣传动员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申报考核阶段和加强管理阶段等5个工作阶段。

﹙一﹚、调查准备阶段。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确保责任、任务落到实处,根据省、州、县文明行业评选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目的在于加强组织上的领导。积极开展全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情况摸底工作,全面了解基层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情况,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二﹚、宣传动员阶段。根据省局在2009年2月召开的全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我局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宣传动员时间定在3月下旬。届时要招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在此阶段,要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人人了解创建工作,个个参与创建活动,了解这次活动的意义。

﹙三﹚、组织实施阶段。在4月到5月期间我县地税系统将全面组织落实创建活动的开展。在落实创建活动中,我县地税系统要大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标兵、服务明星等文明行业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地税系统自身建设,拓展和丰富文明行业创建的内容,以创促建,促进文明行业创建与地方税收工作相互推进、同步发展。

﹙四﹚、申报考核阶段。在实施阶段之后,到6月底,我县各级地税部门要对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考核目标和细则进行自查。自查达标后,形成书面材料,向同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申报,由同级文明委﹙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同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查同意,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授予文明行业称号,颁发证书、奖牌进行表彰,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管理阶段。我县地税系统要把文明行业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丰富行业建设内涵,打造地税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

四、创建内容

(一)创建争当榜样、学习比优型单位。树立典型单位和个人,以点带面,形成人人参与、比学赶帮、争当先进的良好竞争氛围。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创新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学习机制,建设与时俱进,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章,贯彻实施党章,自觉遵守党章,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在根本立场上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态度上坚持以民为本,在行为准则上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党的先进性。二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养。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倡并开展以“告别不良行为、争做文明公民”为主题的系列素质教育活动,修订完善《税务工作服务规范》等行为规范,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行为规范成为全体地税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和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引导机关干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积极响应省局、州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和各项考试考核,提高干部队伍的文化素养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创建创新型单位。重视和发掘干部职工的首创精神,建设具有创新精神的文明机关。加强对管理运行状况的研究,不断推陈出新,精益求精,提高创新工作水平。坚持以工作为中心,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创造性工作的成果,并以此建立科学有效的创新目标、创新记录、创新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开拓工作思路,增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行观念创新;围绕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进行体制创新;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行机制创新;围绕解决税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进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三)创建规范型单位。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设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文明机关。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印制做成规范警示牌悬挂张贴于局机关,使局机关运转有章可循。二是实行依法服务。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办事时限,促进行政提速。三是规范服务行为。要求每个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征收大厅张贴文明用语和服务承诺标语。四是推行贯彻执行地税工作“五办”原则,即“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所有的事情依法办”。用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清茶贴近群众。不推诿不扯皮,做到“门好进、人好找、脸好看、话好说、事好办”,杜绝吃、拿、卡、要。力求做到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四)创建服务型单位。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建设敬业勤政、高效理政的文明机关。一是坚持首问负责制和跟踪服务制,力争每一位进我单位办事的纳税人要办的事都能办好,保证每一件事都在承诺期内办结。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征收大厅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完善《办税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查询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公开服务内容、申报材料、服务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做到“阳光服务”,克服“暗箱操作”,达到让办事人“一看便知,一问便明,一查便懂,一办便成”的目的,让群众和纳税人享受到最大的“知政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税源、特殊税源申报等必须办理的审批事项,我单位统一受理,负责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全程代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

(五)创建民族团结型单位。由于我县地税系统是民族种类多,民族大杂居小聚居是我们县的实际情况。在工作上更要注意维护民族团结。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民族政策,基本熟悉和掌握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提高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各族群众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地税行业的了解和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使单位各族职工之间和谐共处,形成民族团结式大家庭。

﹙六﹚、创建监管机制。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促进地税系统和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实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六好”目标。通过实事求是、简单实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促使我县地税系统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立激励、管理和淘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并以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为依托。狠抓工作落实,促进我县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进一步提高总揽和驾驭地方税收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科学管理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提高民主决策和贯彻落实的能力,提高发展地税事业的能力。

五、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了扎实有效开展我县地税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县局党组把这次活动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和办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县局决定成立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和毅同志任组长,和向阳、姜云、张毅华任副组长。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局局长、税务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教股,由杨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罗天杰、李海军兼任,并根据需要抽调杨晓雷、钱政云、和文全、代春林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人教部门抓落实,职能部门相配合,群团组织共参与,基层单位同创建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系统一盘棋,一级抓一级,人人有担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合力。建立有机联系,高效运转的立体化创建工作网络。

(二)落实责任。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列入县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股﹙室﹚的创建活动。要广泛深入发动,在制定创建计划的基础上,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动员会,对整个活动做出部署,使机关干部深刻理解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意义,掌握创建活动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形成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创建目标考核。把创建工作与税收征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列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引入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增强广大地税干部的创建意识,激发创建的责任感、紧迫感、荣誉感、自豪感,增强创建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四﹚落实创建保障措施。通过周密安排,超前计划,统筹协调,为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供外部保障。一是争取环境保障。加强与县级宣传部、文明办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最大限度的争取各部门对我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支持;二是经费方面的保障。要合理计划创建活动的经费投入,按照少花钱、办实事、办好事的节约原则进行工作;三是做好宣传保障。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阵地,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增强积极参与创建的工作热情。四是落实载体保障。选准创建活动的载体,精心策划开展优化服务、民主评议行风、税收宣传等群众性、广泛性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五)发动干部人人参与。加大对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到,每位干部都是文明行业创建工程的建设者、责任者,更是文明行业创建的受益者,树立人人都是窗口,个个都是形象的职责意识,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执法规范、热情高效、清正廉洁的工作实绩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文明行业创建贡献力量。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我们的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将进一步得到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势必再上一个新台阶;服务质量将更加优化,工作氛围也会更加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