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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改革方案

计生委计划生育药具改革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计划生育药具改革评估工作,迎接国家和省评估检查,把握重点,明确进度,扎实稳步的完成好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要求,科学设计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改革评估工作,全面提高药具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需求,推动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深入发展。

二、评估内容

根据各级药具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确定评估项目和标准。评估内容主要有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管理、发放服务等四个方面。

三、评估办法

(一)评估方法和标准

评估方法包括自查、上级检查、育龄妇女调查等三种。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局应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各级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逐项评估,并对评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写出评估报告。市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市(县)、区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评估标准对照《江苏省计划生育药具改革工作评估表》执行,根据评估得分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以上的为良好,70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药具工作不达标:一是将计划内免费药具用于市场销售的;二是药具供应基数不清,渠道不畅,发生断档、脱供现象,有药具空白村的。

(二)评估步骤及时间安排

药具改革评估工作是“*”时期推进我市药具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为初评,*-2009年进行中期评估,“*”期末进行终期评估。今年初评的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年5月,召开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计划生育药具改革评估工作。各级要认真学习文件,深入研究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各级自查。*年5月-6月,各级进行自查和逐级评估。

第三阶段:逐级督查。*年7月,各级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年8月,市人口计生委对各地药具工作进行抽查。*年9月,迎接省人口计生委对全省药具改革评估工作的抽查,同时做好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对评估工作督查的准备。

第四阶段:分析总结。*年10月底,各市(县)、区进行初期评估工作总结,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向市人口计生委上报初期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同时抄送市药具站)。*年11月底,市向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上报初期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评估工作要坚持以免费发放主渠道为主线,做到两个确保:确保药具质量安全有效,确保药具发放服务到位。抓住四个重点:即加强药具工作网络建设,推进药具工作机制创新,完善药具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管队伍服务能力。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药具改革评估工作,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评估工作时,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精心制定具体的评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评估工作。

(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评估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普遍意义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及时交流,积极推广,推动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深入发展。

(三)求真务实,严格评估。各级应严格执行评估方案,在自查中应真实、准确填写各类评估表。在接受上级检查评估时主动提供相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