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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人口计生整改方案

计生局人口计生整改方案

根据省人口计生考核办《关于反馈*市2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平时抽查结果的函》(*人口计生函〔20*〕19号)的反馈意见,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召集各镇(街)、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开会,迅速严肃认真地进行分析研究,对当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了深刻地检查和反思,强调必须认清形势,加快落实整改,扭转我市现阶段人口计生工作被动的局面,确保完成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切实解决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领导层认识不足。一方面,部分镇(街)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存在着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计划生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的倾向,对计生工作不愿过多的投入。

(二)计生工作缺少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很多人还存在重男轻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思想。但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方式方法引导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管理服务工作难度大,控制政策外生育力度未够。

(三)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尚未完善。目前,我市各镇(街)都先后建立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碍于各级干部的不够重视和缺乏财政保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并未真正到位,造成基层计生干部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重心未能向村(居)一级下移。

(四)部分部门配合不力。虽然每年各级政府都与有关计生兼职部门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少数部门履行人口计生职责把关不严,出现管理漏洞。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偏低。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造成超生带来的社会负担未能得到应有的补偿,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弱化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力度。

二、近期整改措施

根据抽查反馈的情况,针对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近期主要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一)领导重视。对省人口计生考核办的反馈意见,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成立人口计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黄国常同志任组长,副市长赖燕芬同志任副组长,市人口计生局局长易耀强同志以及各镇(街)负责人为成员,部署工作,全面开展整改行动。9月下旬市长黄国常带领各镇(街)书记、镇长到阳东县参观学习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经验。同时,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力度,增强计生工作严峻性认识和紧迫感和压力感。接着,市人口计生局多次组织各镇(街)计生主管、计生办主任和统计员召开会议,反馈省抽查的情况,传达市政府的整改要求,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扭转人口计生落后的局面。

(二)集中力量清理“四术”库存。各镇(街)集中精力组织本系统干部做好计生工作,重点清理“四术”库存,强化落实政策外生育的补救措施和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节育措施,对清查出来的未落实措施的对象,采取人盯人的办法,做到存在一例,查找一例,动员一例,落实一例。为此,各镇(街)分别制定清查方案,将“四术”库存分解到人,确定完成的时间和数量,制定清理“四术”进度表,每星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行动慢和完成任务不理想的镇(街)进行通报。另外,各镇(街)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家各户进行地毯式的调查摸底,对各村(居)的育龄妇女的计生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核查,认真核对每个育龄妇女的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生育、节育情况等,彻底摸清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为下阶段的“四术”清理和B查跟踪服务工作提供资料,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行为。

(三)加强督促检查。在整改期间,市人口计生局将组织两个工作小组分赴各镇(街)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行动完成的质量,特别是“四术”库存的清理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情况,帮助解决在行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指导其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落实整改任务。重点加大对宅梧镇整改工作的帮扶和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四术”库存量大、政策外生育现象突出,统计数据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实行市直单位挂钩帮扶制度。由市统一安排,市直行政职能部门与全市的村(居)挂钩,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工作,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扶持,钩挂单位提供人力和资金支持,包干计生工作。挂钩单位和驻队干部负有连带责任,凡所挂村(居)不能完成当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被通报批评或者黄牌警告的,挂钩单位在人口计生考核中也要受到相应的批评和处理。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为尽快扭转我市计生被动落后的局面,我市今后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项措施,逐步提高我市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通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捆绑制,把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级干部的计生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一是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制。落实市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镇(街)、村(居)干部包户制度,各镇(街)把各项人口计生工作量化到包村(居)包户干部个人,并在公开栏上墙公示。二是实行每季考核制度。市财政每年拨出责任制动态管理专项奖励资金。各镇(街)根据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对照包干干部上一个月的工作实绩进行检查考核,对完成任务的进行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实施定期末位通报和预警戒勉。三是实行年终奖励制度。市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根据年终考核的结果,奖励成绩显著的镇(街)、村(居)、兼职单位和个人,对不能完成规定任务的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和质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运用人口计生宣传栏、组织文艺表演和上门派发宣传资等多种形式,耐心向群众宣传计生“一法三规一例”、各种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生殖健康知识和办证程序,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开展集中服务,狠抓“两无”活动。认真落实开展每年三次的B超查环查孕工作,监测育龄妇女的情况,及时促使已婚育龄对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减少“四术”库存量,使政策外生育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对年终“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奖励10000元,对“无政策外出生村(居)”奖励1000元,进一步提高创“两无”活动效果。

(四)加强部门联动,完善“一证先行”制度。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各计生兼职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检查落实“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的情况,*、卫生、工商、劳动、房管、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兼职单位的协调作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市计生局将联合综治部门出台相关措施,保证用人单位在招收务工人员、公安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卫生部门在孕妇产检分娩、防疫部门给小孩打预防针时必须出示现居住地村(居)的证明。市人口计生局定期对各兼职单位进行抽查,发现无证办理的,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五)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计生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对拒不执行的交由法院强制执行。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对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要切实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职责,真正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共同负担起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责任。

(六)实事求是,提高人口计生统计质量。针对部分各镇(街)存在瞒报、漏报、虚报计生统计数据的情况,局规统股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促其报准、报实各类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并将统计质量与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挂钩,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严肃处理,以促进人口计生统计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