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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牵手计划生育家庭行动实施方案

计生局牵手计划生育家庭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决定》关于“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做出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少生快富”为指导,以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活困难,鼓励创业、就业、致富为目标,以政策优惠、资金扶持、项目培训等为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发挥部门优势,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摆脱贫困并逐步走向富裕道路,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群体的支持和关怀,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全社会更加深入人心。

二、目的和意义

通过牵手行动的实施,使计划生育人群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优先得到政府的扶持和帮助,真正实现少生快富。积极营造实行计划生育不仅光荣、更能得到政府关怀和支持的社会氛围,加快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的目的。

三、行动目标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各类技术培训3000户,受益面1.5万人次;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创业100户;资助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上学,入学率达100%;各类补助、减免金额约30万元;逐步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问题,推进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基本内容

(一)优惠政策

1、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女生,通过勤工俭学、春蕾计划、中寿保险、希望工程、残联公益等方式资助入学;

2、接受社会其他资助时,全部用于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

3、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实际补差额的基础上上浮10%;

4、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测算,同时农村低保对象中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二女结扎户的救助标准可上浮10%(*政〔20*〕54号);

5、对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对象中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超过1000元部分按20%进行医疗救助,年最高救助额300元;

6、参加新农合的育龄妇女持证住院分娩给予定额补助;

(二)减免政策

1、免费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法律咨询;

2、免费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法律援助;

3、免费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农业技术推广资料。

4、逐步推行“三免四减半”政策。即在县人民医院就医时,符合规定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见*人口委[2008]40号文件)可以享受免门诊挂号费、注射费、换药费,减半收取床位费、X光拍片费、三大常规化验费和三级护理费。

(三)扶持政策

1、每年举办阳光培训、农业科技培训4期,培训计划生育户1000人次,对重点计生贫困户实行科技技术一对一帮扶;

2、县信用联社对独生子女和二女户提供小额贷款扶持,放宽额度,给予优惠利率,实行快速通道审批(见*人口委[2008]31号文件);

3、通过生育关怀行动,县级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100户,乡镇扶持100户;

4、县人口计生委为当年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提供手术保险;为0-6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办理独生子女险。

(四)优先政策

1、对双农独女户、二女结扎户在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凭独生子女证或乡镇村证明,优先享受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补助;

2、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农业技术推广上,优先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在优势产业(茶、桑、粮油、蔬菜、果品)发展上,优先享受项目支持,特色养殖业优先安排、扶持;在户用能源沼气建设、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等农业项目发展上优先安排;

3、在实施送温暖、金秋助学(育才关怀)、爱心圆梦大学助学金(每人2000元)、希望工程(每人100—400元)、春蕾计划、妇女致富培训、千人复明工程、危房改造、千元就业工程、精神病救助等行动中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符合政策的二女户。

4、在降消项目中对住院分娩的贫困救助对象,本人为独生女或生育一个孩子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或生育第二个女孩户优先。

计划生育家庭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的界定由各乡镇负责,县人口计生委最终解释。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牵手计划生育家庭行动领导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口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农业、卫生、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信用联社、计划生育协会等参与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计生委,负责日常事务。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大力宣传牵手计划生育家庭行动的意义,努力做到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深入人心、妇孺皆知。

二是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根据实施方案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实施,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报送领导组办公室。各乡镇要全面摸排符合对象名单,并积极帮助办理相关手续,真正把好事办好。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督促指导,积极收集和编报工作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实施中的典型要及时宣传,总结经验,示范推广。县领导组半年开展一次检查,年终进行实施效果评估考核,并将成绩加权纳入全年计生工作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