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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市

水利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市

为贯彻落实市委的部署,根据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中委组[*]1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实现党的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局直属各党支部中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为建设"两个适宜"和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纪原则。要遵循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规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积极稳妥原则。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既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又要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还要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三)突出重点原则。要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处理情况的公开。

(四)注重实效原则。坚持做到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

三、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水利的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党员领导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重大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情况、重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情况。

(三)局党委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策、政策、规定情况。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考核、人事调配结果等情况。

(五)局党委及各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包括议事规则、办事程序、民主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公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通报等。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七)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党组织和各自的职责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既不能照搬照抄、搞"一刀切",也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类型。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二)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三)形式。党务公开的形式要多样、简便、实用。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对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等渠道公开。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还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方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加强监督。

(四)时间。党务公开的时间必须经常、动态、及时。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2月底前)。主要包括:

1.成立1个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于*年12月19日成立*市水利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彬炎副局长,成员:陈思达、黄锐开、罗华胜、李文军、梁兆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局组织人事科内),办公室主任:陈思达(兼)。

2.做好宣传发动,于12月20日上午结合党代表的选举,一并将全市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并作动员,参会人员有各党支部及支委成员、党员代表等;还选定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作为本系统党务公开的示范点。

3.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4.收集整理公开的主要内容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月中旬前)。各党支部根据市委和局党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召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确定本单位党组织要公开的主要内容和相应的公开范围,在本单位内全面铺开党务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建立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审批程序、建立党务公开栏(含电子显示屏、内部办公网络、互联站、宣传橱窗)等。

(三)总结检查阶段(*年1月下旬前)。主要工作包括:

1.进行1次检查。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开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典型、表扬先进。

2.建立1个党务公开的监督制度。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对所提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3.撰写1份工作总结。各党支部要将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出书面总结,于*年1月20日前交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内)。

4.装订1个小册子。将党务公开有关资料收集整理,资料包括:实施方案、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公开内容等资料文字及图片等。此项工作要求在*年1月底前完成。

六、需要注意问题

各党支部要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协调,加强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推行党务公开,必须正确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又要科学安排,做到规范操作,稳步实施;必须正确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让群众了解他们希望了解的内容,防止流于形式,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的关系,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统筹起来考虑安排,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自律的模范,但也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他律"促进"自律"。

要重视收集和了解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重要决议、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时,若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要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注意听取人大、政协以及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

局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把党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并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