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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

市区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方案

为吸取*市*区创辉织造有限公司“*”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认真贯彻*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省*厅、总队《紧急通报》精神,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决定,从*年5月24日至7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61号),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处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消防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陈维安副县长任组长,刘胜章(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俞李波(县*局)、肖伯伟(县安监局)、刘德美(县消防大队)、陈友明(县工商局)、邹建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刘德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

各乡镇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开展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网吧、酒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私营企业和“三小”场所。

检查的重点: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安全情况以及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疏散预案等制定情况。

四、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从5月24日开始到7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对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私营企业和“三小”场所的数量和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别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发挥经贸、教育、旅游、卫生、建设、城管、工商、文化和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的作用,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

(二)实地抽查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县*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监督抽查,对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善,装修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安全隐患的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停业的停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才能复业,如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对排查出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经营执照或证照。一时难以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县消防大队签订《火灾隐患整改承诺书》(见附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通过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停业整改等措施,落实责任,坚决将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

(三)督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25日):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消防大队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参谋和主力军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研究当前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辖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消防规划建设、消防组织力量建设、社区消防建设、社会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对策,专题向县政府报告,力争首先解决一到两个困扰和阻碍当地消防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消防大队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同安监、建设、城管、工商、教育、文化、卫生和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执法,认真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私营企业和“三小”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及时报道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对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电视上予以曝光,通过舆论监督整改。同时,积极推广惠州消防安全教育“进学校”现场会精神,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互联网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普及火灾报警、自救逃生和初期火灾扑救等防火、灭火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群众认识、发现火灾隐患和预防火灾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日报制度,把政府组织动员部署、检查以及整改火灾隐患的有关情况于每天下午4:30前报县*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