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区辣椒培植办法

市区辣椒培植办法

1、前言

辣椒是我市特色农产品中发展最为成熟的产业之一。有基地、有市场、有加工企业、有品牌,产业化链条已经基本形成。为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作出了较大贡献。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辣椒生产中存在的要求优质高产品种和相配套的综合技术与品种混杂,优质品种比重小,种植技术规范化程度不高的矛盾日渐突出。导致相似地块产量差异极为显著,高的可达400公斤以上,低的不到100公斤。极大的制约和影响了辣椒产量和质量的提高,降低了市场竞争力和生产效益。因此,拟在全市实施“辣椒标准化栽培示范”项目,确立适应市场需求的主导品种和相配套的技术规范(标准),推动我市辣椒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项目要求

2.1技术经济指标

标准示范园面积50亩,平均干椒产量达到400公斤以上(鲜椒1400公斤以上),产品销售率95%以上,质量安全100%;品种比较完成表一、表二、表三、表四的记载项目,数据准确、完整。

2.2地点选择

标准化示范是宣传工作、技术推广、扩大影响的载体。项目点选择地势开阔平坦,集中成片、交通方便(省、国道旁)、能排能灌、无污染,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海拔700—1000米的中上等田土。

2.3品种

项目品种比较品种由市果蔬站统一供种。参选品种共10个。遵辣一号、二号,遵椒二号、小米辣、团籽椒、黔辣5号(常规种)、zlb10×01,正交12号、单身红、朝天王(杂交种)。每个品种占地60㎡,顺序排列。示范品种由各实施单位在上述品种中选定。

2.4规模、内容

全市拟建16个示范点,每个示范点50亩,(市级点200亩)其中品种比较1亩。

2.5技术措施

项目技术措施按“辣椒生产技术要点”充实内容。各试验示范点要求专人负责,田间记载与调查项目均按表一至表四的要求进行。试验示范地田间栽培管理措施要求及时一致,同一项管理措施在同一天完成。

2.6其它要求

各承担单位分别将试验示范实施落实情况报项目汇总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对试验示范结果造成重大影响,承担单位必须在10天以内向市农委上报有关情况。参试品种在成熟收获时,各试验示范点的负责人和执行人,应及时将参试品种中每个品种小区其中一行连续取样10株(窝),进行主要经济性状考察,以小区实际面积计产。将本试验示范资料、总结报汇总单位市果蔬站。

3、项目经费及使用

每个示范点补助4.0万元,实行报帐制。主要用于:土地流转,生产资料补助,观察、记载、技术承包,总结、验收等。

4、项目组织管理

4.1组织管理单位:市农委为项目组织管理单位,各县(区市)农委(农牧局)为项目监管单位,市果蔬站为汇总单位。

4.2.实行合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本项目实施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查同意后,签定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实施规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计划等。

4.3、加强检查督促:由项目组织管理单位统一安排,组织有关力量,在基地规划、田间管理、产品销售等时期,对各示范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和通报。

4、4、严格项目验收:项目组织管理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的约定,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该县(区、市)结构调整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