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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方案

行政审批方案

一、*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

省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省直各部门在省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审批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根据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在完成有关审批事项清理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审批管理。

二、*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一)省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1.做好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国家依据事项”和省政府原下放给广州、深圳市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

2.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检查和监督。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3.加强对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

4.大力推动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将制度建设作为我省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为目标,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审批运行机制和审批监督机制。研究制订《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

(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根据省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对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坚决废除无合法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

2.对本地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4.积极创新审批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和“一站式”审批服务。

三、*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重要而复杂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要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要求,继续对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三)认真制订后续管理办法。对取消而又确实需要制订后续管理措施的事项,应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形成管理真空。

(四)依法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明确审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有关事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加强审批管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五)加强检查和监督。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以及违规审批承担的后果等事项。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审批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六)积极培育、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自律,推动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在大力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八)加强对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鉴于全省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以推进全省各地,尤其是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