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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考评方案

行政考评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制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市商务发展环境,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机关各行政执法处室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二、评议考核内容

评议考核的内容是被评议考核的单位(处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履行法定义务情况;

(七)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

(八)案卷质量情况;

(九)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情况;

(十)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其他内容。

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在全面考核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上,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确定通用目标,分值为100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设10分加分,考核满分为110分。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工作重点设立专用目标,分值为100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设10分加分,考核满分为110分。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各占总分的50%。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考评方式

200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以平时监督检查为主,具体方式如下:

(一)审阅或者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检查、调阅抽查或者备案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档案、卷宗;

(三)对有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四)组织明查暗访、专题调查;

(五)采取召开座谈会、在行政机关网站设立征求意见专栏、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通过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关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或相关机关测评行政机关处室(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

(六)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

建立被评议考核单位(处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档案,将平时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在案,年终按照评议考核档案记载的内容对被评议考核单位(处室)作出评价。

四、组织领导机构

市商务局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朱绍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陈树森同志担任,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条约法律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考评工作。

五、奖惩办法

今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责任目标确定的分值,纳入总成绩兑现奖惩,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我们将对达到目标的单位(处室)给予表彰,对不达标的单位(处室)一年内不授予其他荣誉称号,连续两年以上未达标的单位(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其行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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