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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

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营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浓厚宣传氛围,确保我市“119”消防日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公安部消防局提出的“生命至上,平安和谐”的宣传活动主题,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以气氛热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原则,通过报刊、电视台、广播等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消防法律知识和消防基本常识、灭火技能,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呼唤起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时间

本次活动的主题: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时间:**年11月2日—10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市“119”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广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梁长浓(市府办党组副书记)、李德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孙任宇(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丁贵桐(市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郑文勇(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钟荣华(台城公安消防中队中队长)、连伟松(广海公安消防中队副指导员)、卢针锋(台城公安消防中队副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郑文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联络员由卢针锋同志兼任(联系电话:561****,137*****119)。

四、活动形式、内容

围绕消防活动主题,利用报刊、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宣传工具,结合当前开展的“一畅两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动“119”消防日宣传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

(一)11月2日,在市政府召开由消防、安监、工商、供电、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参加的消防联席会议暨119宣传日活动准备会,专题研究“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方案及协调落实工作;并举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启动仪式。

(二)11月4日—9日,各社区要组织家庭开展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安全疏散消防演练,制作消防宣传专栏。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演讲等活动,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要有警示性消防宣传标语口号,把消防宣传工作伸向农村乡镇,个体、私营企业。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各镇(街、场,下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11月8日,市领导就消防工作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

(四)11月4日—9日,开展“消防安全送万家”活动:在活动周期间,市消防大队印制消防宣传彩印传单3万份,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防火知识。

(五)11月4日—9日,张贴宣传横幅:各镇要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并动员重点单位在本单位大门口悬挂,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六)11月4日—9日,设立流动宣传站。在“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市公安消防大队将利用中队、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悬挂宣传标语进行流动宣传,奔走城市大街小巷、城乡郊区、乡镇农村,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展示消防器材装备,同时联系公交线路张贴车用消防宣传标语,发挥“流动消防站”作用。

(七)11月4日—10日,在《江门日报》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安排时段播放消防科教片或介绍消防部队建设情况专题片或消防公益广告、字幕标语等。新闻、文化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公安消防大队开展工作。

(八)11月4日—10日,台城、广海两个消防中队分别安排人员到辖区各学校讲授消防安全知识课。

(九)11月5日,制作一批消防安全用气标签。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联系市有关石油气公司制作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标签,在每个钢瓶上张贴安全知识标签。

(十)11月6日—9日,消防重点单位要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求辖区重点单位组织召开一次内部的安全形势分析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举办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实地灭火逃生演习,出一期消防宣传墙报或利用新闻媒体刊播一条消防稿件,在本单位大门口拉一条宣传标语等活动。广海湾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市公安消防大队要积极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一)11月6日—9日,由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向手机和小灵通用户发送免费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信息。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协调、联系、落实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十二)11月8日—9日,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消防站的主阵地作用,组织群众和学生到台城、广海消防中队参观。

(十三)11月9日,市政府组织消防、安监、工商、供电、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团体联合开展“119”消防日大型系列活动,设立消防宣传咨询点,向群众分发消防宣传册等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其中市公安消防大队设置的内容有:大型图片展览、消防装备展示表演、消防知识咨询宣传。图片展览分为:省内外重特大亡人火灾案例、消防器材装备、消防安全自救知识、消防法规组成。消防装备展示表演:主要展示特勤消防器材装备、消防技能表演(可让群众参与),由台城中队安排解说员进行现场解说和演示。消防知识咨询宣传:设消防常识咨询区咨询消防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同时接受群众消防违法投诉。其他单位宣传内容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该宣传活动由市公安消防大队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办。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突出主题,掀起消防宣传新高潮。各镇和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的高度,坚决落实同志提出的“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的重要指示,重视和开展好今年的“119”消防日活动。各镇要突出主题,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通过“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再掀消防宣传工作的新高潮,进一步推动我市贯彻落实好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

(二)拓宽阵地,创新载体,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镇和各有关单位在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中,要开拓思路,创新形式,并根据各项活动载体的特点和宣传内容及对象不同的实际,做好工作,注重消防宣传的普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提高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作为切入点,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社会的每个角落,送到千家万户,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市公安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好今年的“119”消防日活动。各镇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119”消防日各项宣传活动的落实,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使“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在侨乡形成集中宣传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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