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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

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

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根据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大力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进一步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增强现代旅游功能,推动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真正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坚持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树立*新型工贸旅游城市形象。

(三)坚持把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与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三、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城市旅游经济发展:旅游业总收入在本市生产总值中占较高比重,或旅游外汇收入达到较高数额。

2、城市旅游产业定位:对旅游业发展有明确定位;将旅游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政府制定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市政府对旅游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或给予专项政策支持;旅游市场促销经费来源有专门渠道且每年有所增长。

3、城市旅游业发展的主导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旅游业发展经常有指示、有部署、有检查;市政府成立旅游业发展议事协调机构或制度;市政府每年召开旅游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颁布旅游企业管理规范性文件。

4、城市旅游业的管理体系: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和网络健全,职责明确;成立旅游执法大队,设置旅游质量监督所并有效开展工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有力,参与全市旅游投资项目的审批;建立完整科学的旅游统计制度;积极开展旅游企业标准化工作。

5、城市旅游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有指导机构且工作有成效;普遍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活动,旅游景区(点)解说词健康规范;旅游经营单位普遍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各类旅游经营单位设立文明示范窗口;各窗口单位环境整洁、服务规范;旅游企业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6、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空气污染指数、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及噪声平均值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7、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在游客集散地设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城市设有旅游咨询电话、旅游投诉电话;电台、电视台、报纸设有固定的旅游栏目;口岸、道路、饭店、游览区、会展场所、娱乐场所、购物场所设置旅游地图广告牌,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图形符号;主要街区有中英文对照的路牌;涉外单位有合格的国际语音环境;城市夜市有向市民和旅游者提供购物、娱乐、餐饮、旅游的项目。

8、城市旅游教育和培训:设有旅游教育培训基地;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中取得岗位培训证书、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规定的要求。

9、城市旅游交通:有与城市类别相适应的旅游交通网络和良好的服务。

10、城市旅游业与市场促销:旅游产品比较丰富;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近两年内逐年递增;旅游景区(点)规划与保护较好;旅游景区(点)有良好的管理;旅游产品开发有特点;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旅游促销活动。

11、城市的旅游住宿设施:在数量和档次上能满足要求;星级饭店有合格的星评率、审核率和客房出租率;星级饭店和社会饭店有良好的公共卫生和健全的安全工作制度。

12、城市旅行社:旅行社的办公场所和门市整洁,标志醒目,广告无欺诈,合同规范,处理投诉及时,无严重质量事故;导游员全部持证上岗,且通过等级考试的比例合格。

13、城市的旅游餐饮:对国内外旅游团队餐饮有相应的管理措施;餐饮有特色;餐馆就餐环境整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保鲜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14、城市旅游购物:旅游商品创汇收入在全市旅游创汇收入中或旅游商品收入在全市旅游总收入中占较高比重;有集体购物街区;有体现本地特色的旅游产品;对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15、城市旅游文化娱乐:有晚间演出的固定场所;有歌舞厅;星级饭店普遍有比较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各种旅游文化娱乐活动内容健康,无“黄、赌、毒”现象。

16、城市的旅游厕所:主要街区和旅游景区(点)的厕所和旅游厕所数量可以满足需要,符合有关标准,且管理良好。

17、城市的旅游市场秩序:制定“一日游”管理规章并有检查;营运车辆管理有序;无价格欺诈、胁迫消费等行为;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乞讨现象;对旅行社管理规范;无关于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投诉。

18、城市的旅游安全与保险:城市有巡警;主要旅游景区(点)设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医疗救护点;旅行社投保责任险率达100%;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四、主要任务

为确保达到上述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如下:

1、宣传部门

积极开展旅游宣传,培养市民的旅游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充分调动全体市民创建的积极性。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辟专栏,广泛开展宣传。

2、发改、规划、财政、人事、编制、统计部门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旅游业进行明确定位,并强化城市的旅游功能建设;将旅游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成立旅游执法和质量监督机构;设立旅游市场促销经费;建立完善科学的旅游统计制度。

3、建设、市容、民政部门

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购物街区;加强城市管理,使城市、各旅游景区(点)点无行乞、算卦现象;加强城市绿化,使城市建成区有较高的绿化覆盖率;加强地名设标工作,在城市主要道路设置中英文标识。

4、交通、建设、铁路、电信部门

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进出交通方便完善;为市区景点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出租车、旅游车管理,提供标准化服务,杜绝欺诈行为;在城市公共信息服务网络中设立旅游咨询、投诉电话服务项目。

5、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加强旅游商品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和强买强卖行为,旅游广告无欺诈;加强价格管理,保证旅游企业服务价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规范;加强标准化建设,做到在旅游者集中场所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规范、准确。

6、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维护交通秩序,保证市区通往机场、车站、港口和游览点的交通顺畅,保证海内外旅游者不因交通阻塞而延误旅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城市社会治安良好,刑事案件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旅游者安全保障措施,杜绝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7、卫生、市容、环保部门和文明办

加快发展城市公共卫生事业,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使城市救护医疗机构健全,餐具和食品卫生符合国家标准;严格保护环境,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标准,空气污染指数、饮用水达标率及噪声平均值指标合格;加强旅游景区(点)管理,保证旅游接待服务店面、通往景区的道路及旅游者聚集的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市容管理,使市内厕所指示明确,数量和建设标准符合创建要求。

8、商务部门

积极发展旅游商品生产,使旅游商品、纪念品富有地方特色;加强商业管理,使旅游定点商店、就餐场所环境整洁、服务规范。

9、文化、体育部门

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保证内容健康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并能提供富有地方特色的文体娱乐项目;严格保护旅游景区(点)文物,并在参观点设置中英文解说词。

10、旅游部门

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使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企业健康发展;健全旅游行政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建立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并有效开展工作;建立完善科学的旅游统计制度;积极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

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创建“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活动。

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委员会根据上述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后,下达给各相关部门,以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完成。

五、实施步骤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发动,明确任务。

时间:*4年10月——*5年4月

要求:深入发动,加强宣传,营造全体市民共同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浓厚氛围。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后制定具体方案,经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第二阶段:各负其责,全面实施

时间:*5年5月——*6年5月

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目标。对已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实施;未完成的项目,加快进度;已完成的项目,认真复核,现场检查验收。严格对照标准,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确保按期达标。

第三阶段:齐心协力,迎接初检

时间:*6年6月——*6年9月

要求:先组织对各项指标进行自查和复核,然后报请省旅游局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形成初检验收报告。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申报验收

时间:*6年10月——*6年12月

要求:对初检验收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巩固成果,重点提高。各项工作达标后,再报经省旅游局同意,向国家旅游局申请检查验收。

六、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协调行动,齐抓共管。各创建责任单位要高度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深入宣传,全民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调动全体市民的创建积极性,在全市上下营造一个“热爱*、建设*,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氛围。旅游行业及旅游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争创优秀旅游企业和名牌旅游产品,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多作贡献。

3、加大投入,改善条件。根据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增加软件投入,不断改善旅游环境。

4、加强检查,高效实施。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汇报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解决问题;定期组织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明察暗访,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督办整改;每年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各责任单位要狠抓落实,相互协调,高效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争取我市早日跨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