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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年轻干部方案

优秀年轻干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苏州市委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政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从组织上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现结合我市的实际,对2006-2010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作出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步骤,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立足于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要求

1、年轻干部的配备。

(1)市级机关部委办局领导班子以45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为主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以40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为主体。

(2)市级机关部委办局50%左右的领导班子要有35岁左右的干部,有一定数量35岁左右的党政正职。

(3)乡镇党政领导班子30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有一定数量30岁左右的党政正职。

(4)镇(局)级后备干部要以32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其中,30岁以下的不少于总数的40%。

2、女干部的配备。

(1)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中,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广、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工会、共青团等群团机关领导班子要优先配备女干部。

(2)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各有1名女干部。

(3)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中要各有1名女委员,村党组织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中有一定数量的女性。

(4)担任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乡镇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5%;35岁以下的镇(局)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要逐步增加。

(5)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单位,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

(6)镇(局)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不低于20%,男女后备干部的使用比例相当。

3、党外干部的配备。

(1)市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要达15名。教育、科技、监察、建设、农林、文广、卫生、审计、环保、体育、司法等部门领导班子中必须选配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

(2)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在市政协机关中有一定数量的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

(3)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必须选配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4)有条件的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中也要选配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

(5)总工会、妇联、文联、科协、社科联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也要注意选配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或兼职领导职务。

(6)镇(局)级后备干部中党外干部的比例不低于10%。

(二)实施步骤

上述目标,分两个阶段实现:

第一阶段,2007年底前,以换届调整为契机,实现以下目标。

年轻干部:市级机关部委办局领导班子45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达总数的50%,乡镇党政领导班子40岁左右及以下的达总数的50%。市级机关部委办局30%左右的领导班子要有35岁左右的干部,50%左右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要有1名30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镇(局)级后备干部要以32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其中,30岁以下的不少于总数的40%。

女干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中,50%以上的领导班子要配备女干部,优先选配女干部的部门领导班子全部配齐。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各配1名女干部,60%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至少要各有1名女委员。

党外干部:市政府工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配备要达15名,必须选配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部门领导班子全部配齐,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在政协机关中有一定数量的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

第二阶段,2008-2010年全面实现规划目标。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好,要常年保持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具有活力的后备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的结构与领导班子建设要求相配套。镇局级后备干部以32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其中30岁以下的不少于总数的40%,学历一般要求在大学本科以上,女干部、党外干部分别不少于总数的20%和10%,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达到1/3。后备干部通过“双推双考”产生,并建立后备干部推荐人选会审制,实行优胜劣汰、滚动管理。加强对现班子中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考察和培养,形成领导班子正职后备干部名单。并按要求相应建立起优秀女性人才信息库和优秀党外后备干部信息库,各单位内部相应建立好股级后备干部信息库,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结构和梯队建设。要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制度,建立后备干部管理档案,采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青年干部成长沙龙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对优秀年轻干部的跟踪考核管理。

2、切实做好培养锻炼工作。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理论培训,继续办好中青年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训班。鼓励和支持年轻干部更新知识,引导他们学习市场经济、外经外贸、城建规划和法律行政知识,强化专业素质,提高综合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区)工作指导员、信访局挂职锻炼等制度,鼓励年轻干部下基层一线工作,提高他们做基层群众工作的本领,对党政机关内没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基层一线去锻炼。同时,要继续推进助理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及时给年轻干部提供有利于他们锻炼和发挥作用的实践岗位,在使用中加以培养。

3、进一步加大选拔任用力度。要抓住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届中调整等契机,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首先补充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或党外干部。本单位、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选配。在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的同时,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将一些比较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充实进领导班子。选拔工作中,既要遵循干部工作的一般要求,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又要充分考虑党的统战政策和女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坚持标准条件,防止为达到结构和数量要求而降低标准,又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旧观念,做到不拘一格、大胆选拔。

改进干部选拔方法,打破单位性质、本人身份、行政隶属关系等限制,在各级领导职位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中,要积极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敢于竞争、参与竞争,在岗位竞争中脱颖而出。要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拿出一定的职位定向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或党外干部。

4、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明确具体任务,制定扎实的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好工作,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情况,作为考察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宣传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党在新时期新阶段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各项政策,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使各级党组织真正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和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具体职责。各级统战、人事、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规划》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