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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投资项目编报通知

市投资项目编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合理确定2012年政府投资方向、规模和重点,切实发挥重大项目支撑、带动与引领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从现在起,全市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近、远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尽快做好2012年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项目计划编报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切实了解掌握国家的投资政策与方向,认真梳理出本单位已上报争取尚未落实的项目及2012年拟争取上级投资的项目,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联系对接工作,争取将更多的项目提前列入中央、自治区、市2012年投资计划,为我市2012年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夯实基础。

2、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发展需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做好2012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策划、收集、论证和编报工作,并确定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在项目名称前加*号标注)

3、上报争取项目和申请纳入2012年全市本级政府投资的项目,要尽快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建成的项目,按照程序完成各专项验收后,申请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二、上报时限及要求

1、各单位要将项目报表报送到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进行汇总。上报项目要安排专人统一负责,避免一个单位多人报送,造成数据失真、迟滞、重复等现象的发生。

2、关于2012年重大投资计划项目,为避免重复和多头申报,结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申报。市本级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申请纳入计划的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发改局编报。

3、严格控制投资概算。各项目单位在确定规模、编制投资概算时,要认真做好前期调查研究,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合理编制投资概算。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投资计划需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上报。

2、所有上报表格须按规定的Excel格式(文字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须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擅自调整表格制式,对项目填报内容缺失、项目信息虚假的一律不予受理。

3、项目建设性质分续建、新建和预备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底之前已开工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新建项目是指2012年新开工建设项目;预备项目是指暂未确定2012年是否开工,但需要在2012年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项目。

4、填报时务必注明详细的资金来源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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