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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工作意见

党政机构改革顺利工作意见

一、严格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政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责和权限的调整,涉及人员变动和岗位的调整,关系到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要求,确保政令畅通。要及时分析和研究解决机构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确保工作秩序不乱,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严格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号)、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坚持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一枝笔”审批、一家行文的“三个一”制度。机构改革期间,原则上不再受理有关机构升格、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宜。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分配,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和安排。

三、严格财经纪律,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机构改革涉及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清查资产的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对资产和账务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得随意变更、毁坏财会帐目和凭证,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以转移、转卖、转借、私分等方式擅自处置公款财务。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小轿车,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分配住房,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

四、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在机构改革方案研究和确定过程中,对部门职能设置、编制调整增减等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透漏,更不得传播小道消息;组织实施中,要确保不失密、不泄密。改革调整部门要认真清点、保管好文件和档案,做好移交工作。要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档案。

五、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这次区政府机构改革中,由区编办具体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负责做好改革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区人事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参加,负责做好改革调整部门的人员划转工作;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改革部门的资产移交和划转工作;区档案局牵头,区保密、机要部门参加,负责做好改革部门的档案、文件和资料移交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组织、人事、财政、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编制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改革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