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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伤保险统筹工作意见

推进工伤保险统筹工作意见

一是统筹模式“高起点”市按省政府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相关要求。以积极探索的态度,前瞻性的眼光,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分析测算、征求县(区)及企业意见等程序,结合实际,摒弃了调剂金制度,建立基金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模式,一步到位”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完全意义统筹到市一级。

二是制度政策“六统一”。为顺利推进全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奠定了基础。实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办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办法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出台了宿迁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

三是基金管理“网络化”建立了统一的全市工伤保险财务系统。数据集中存放在市级数据中心,各县(区)通过金保工程专网,与市级数据中心相连,进行账务处理,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能够实时动态掌握各县(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余情况,对全市所有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门核查,把违规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待遇享受“一卡通”开发了全市工伤保险信息系统软件。全市各级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和所有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共用一个信息平台、实时联网,实现了从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税务征收、资金管理、待遇审批发放全程信息化处理。工伤职工住院时凭保险卡仅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按月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极大方便了群众就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市工伤保险“一卡通”

五是扩面续保“广覆盖”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市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工伤保险扩面续保工作同步加强,广覆盖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破除盲区和死角,将建筑业、服务业农民工和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工伤保险,使上述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按照国家、省要求,将各类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