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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加强组织建设发展意见

计生委加强组织建设发展意见

我区的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协会作用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已成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基层计生协会服务领域越来越宽、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基层计生协会建设,提高计生协会整体工作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基层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

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计生协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力口强新时期基层计生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内容,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基层三个文明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领导。要把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基层计生协会建设成为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能开展实际工作的群众团体,使之成为做好基层计划生育和其它各项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充实力量,为基层计生协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特别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职能逐步转变,大量计划生育事务需要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民主管理,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担负的服务任务将日益增加。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稳定和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工作队伍建设,增加投入,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基层协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计生协会项目建设是协会组织活动和凝聚群众的基础和有效途径,要以少生快富项目为龙头,拓展思路,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努力在项目建设上有新的进展。人事、教育、卫生、财税、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支持计生协会工作,积极出台相关的优先优惠政策,并扶持计生协会创办的各类服务性经济实体。

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市计生委、市计生协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市委办通[1997]72号)和《转发*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市委办通[20*]2号)文件精神,落实协会编制,配好协会专职干部,并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和专职副会长的选配工作。会长由党委、政府、人大的一位领导担任;专职副会长要在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中,挑选经验丰富、熟悉群众工作、热心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工作的同志来担任。区组织、人事、计生部门要做好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的选配把关工作,按照计生协会章程履行好相关手续,由区委组织部门发文公布,并落实好计生工作人员每月60元的岗位津贴。村(居)计生协会会长由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村(居)人口在1800人以上的要配备好一名专职副会长,由各乡镇、街道发文公布,享受与村(居)级计生指导员同等待遇,区财政在年终对困难村(居)给予适当补助。

三、树立科学的发展现,全面提升基层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计划生育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非群众组织的优势,结合乡镇、街道实际,与时俱进,勇于开拓,敢于创新。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拓展工作范围,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协会理事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并抓好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流动人口上,在参与新家庭计划活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扶贫开发、社区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在村(居)民自治、加强民主法制等方面,+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作用和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助手,做育龄群众的贴心人,为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前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