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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局发展粮食安全体系完善意见

农林局发展粮食安全体系完善意见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增强粮食流通调控和综合生产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对提升我区综合经济竞争力、构建和谐鄞州、加速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外来人口的大量增加,粮食产需缺口将不断扩大,我区粮食自给率仅为40%,并且消费结构性、库存区域性的矛盾日益突出,应急粮源相对短缺,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完善增加粮食流通调控能力的扶持政策

(一)完善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今年起我区订单粮食指标从2万吨扩大到2.3万吨(其中订单早稻谷1.3万吨,订单晚稻谷1万吨),重点向粮食主产镇乡(街道)的种粮大户倾斜。订单内粮食继续实行价外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早稻谷7元、晚稻谷10元,价外补贴由财政负担。对5000公斤以上的种粮大户订单晚稻谷收购,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实行每吨60元的烘干补贴办法,缓解种粮大户的翻晒困难。

(二)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支持骨干民营粮食企业与粮食主产区建立产销合作关系,对引进省外粮源和掌握一定库存的农业龙头企业,按6500吨应急周转粮库存规模,建立应急周转粮储存财政资助管理办法,区财政每年专项安排65万元补助资金给予资助。

(三)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区粮食、工商、质监、卫生、食监等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并结合“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和“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平台,切实加强“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三、继续保持粮食市场持续稳定

(一)扎实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粮食部门要支持鼓励多元主体,通过与主产区开展代购代储、购销合作、建立基地等多渠道,积极组织粮源,提高市场调节和市场平衡能力。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运作”的原则,建立调控非国有粮食企业的有效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增加粮食库存,保持粮食供给稳定。要充分发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优势,切实帮助粮食加工经营企业解决仓库、储存等问题。

(二)切实规范地方储备粮管理。粮食部门要做到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结构优化、轮换及时、品质良好,保证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同时要加快中心粮库建设,确保储备粮相对集中和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供给体系。要不断完善粮食应急供给预案,细化应对方案和措施,落实应急责任,保证应急成品粮库存、应急加工、应急供应网点全面落实。

(四)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工作。要认真调研掌握本地粮食产需供求实情,分析判断宏观粮食形势,密切关注粮情动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区粮食、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粮食市场监测制度,健全监测网络,提高监测频率,保证监测到位、分析全面、判断准确、预警及时。

(五)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目前,我区粮食市场体系和多元化市场主体已基本形成。各镇乡(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继续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切实做到依法管粮;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粮食流通管理体系,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粮食市场稳定。

四、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的领导

各镇乡(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必须承担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扶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培育粮食骨干企业,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和流通调控能力。同时,继续加强对各镇乡(街道)粮食生产目标的考核,对工作力度大、目标任务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