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发改委加快服务业发展意见区

发改委加快服务业发展意见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现代化强区,建生态型*”的总体目标,快速突现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辐射强劲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现就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扩大会议提出的“优化一产、提升二产、突破三产”的战略目标,利用“四种优势”,即产业优势、区位优势、高教园区优势和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抓住“三大机遇”,即新一轮服务业转移正在加速的机遇,新城区框架基本形成的机遇和宁波大市服务业市场布局尚未完成的机遇,实现“两个结合”,即扩大总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走“大服务、大项目、大开放、大融合”发展之路,实现我区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近期促投入、中期抓产出、远期呈协调的服务业发展目标,到20*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服务业税收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达到28%,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8%。20*-2010年服务业增长速度年均递增20%以上,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近200亿元,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服务业税收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达到35%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35%左右。初步确立以“二平台”、“三区带”、“五行业”为中心,各种服务业特色明显、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中心镇乡服务齐全、设施完善的区域配套体系,建设*服务业强区。

(三)重点任务

1、加速提升商贸流通业

按照“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重点打造以万达商业广场为首,位于鄞县大道北翼的核心商贸区块,引进各种大型商贸业态和特色精品商业,尽快形成辐射全市的综合性商贸中心。以精品商务楼宇群为依托,大力推进鄞县大道南翼商务区块建设,逐步形成知识型服务业、中介机构、地区总部等高度密集的现代化商务中心。抓住老三区专业市场转移的机遇,打造石矸专业市场群。加快传统专业市场结构调整和功能创新,实现与现代商贸业态联动发展,创新产品销售模式,积极拓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继续发展农村和社区商业网点,培育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形成适合不同消费层次、多种产业需求、覆盖城乡的商贸流通网络。

2、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

加快*物流业发展平台建设,将明州现代物流中心和空港物流中心提升为宁波市有重要影响力的物流中心。适时启动明州工业园区、咸祥滨海经济区两大物流区块建设,与明州和空港两大物流中心进行功能互补,对*制造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积极争取国际知名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在*建立物流网络,鼓励本地民营企业与国外物流公司组建中外合资的物流企业,加快本地工商企业内部物流剥离和对现有物流资源的整合。推进空港物流、陆地物流二位一体,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业标准化作业水平和接轨国际能力。

3、加快推进休闲旅游业

加强本地各种旅游资源的联动,打造都市文化旅游区、宗教生态旅游区和休闲生态旅游区三大旅游区块。提升中心城区旅游配套服务水平,加快旅游公交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旅游辐射网络,使*新城区成为宁波大市旅游集散中心。以“一心两带十景”为依托,加强*旅游资源与奉化、余姚、象山等地的旅游资源联动和线路对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和拓展新的旅游资源,打响佛教、自然、休闲、爱情四大特色旅游品牌。规范旅游服务,深入开展旅游业规范服务达标创优活动,建立规范、舒适、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4、继续发展房地产业

实施商品房品质提升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打造若干个高品质的城市标志性楼盘,和一批智能化、环保型、生态化的高尚住宅区。实施“居者有其屋计划”,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构筑多层次住宅保障体系,满足中低收入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启动“人才公寓”建设,使房地产成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抓手。加大高档次商务楼宇、景观住宅、旅游地产等非住宅开发力度,实现房地产开发与现代商务、休闲旅游业发展的互动,挖掘房地产业新的增长点。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引进国内外物业管理品牌企业,提高区内物业的管理服务水平。

5、大力提升公共服务业

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允许社会组建作业公司,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产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开放社会办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通过政府高校共建实验室等方式进一步加大高校现有仪器平台优势,建立服装面料、机械材料、电子产品三大区域性材料分析测试中心。调整文化、卫生、体育产业存量结构,培育和壮大一批以资本为纽带的产业链,满足居民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通过高效率的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开拓家政服务、维修服务、培训服务、接送服务、幼儿服务、养老服务、保健服务等服务业,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事业,努力建立门类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做大做精,培育和引进大项目

1、对在区内注册纳税的符合我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业态导向的服务业企业,凡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在5000万(含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100万元。(对可享受“一企一策”的除外)

2、对产业带动力强的大型服务业项目原则上投资额在2亿以上和特殊行业可实行更为灵活的“一企一策”。

3、鼓励区内外企业来*落户、经营。为优化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对新建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落实;新城区(或建制镇)辖区内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产业行业规划的,如属“退二进三”性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给原企业在用地价格上的优惠奖励(按地方可得部分的30%奖励给企业),充分调动企业“退二进三”的积极性。

(二)鼓励做强做优和品牌创新

1、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从2005年起,开展评选服务业十佳龙头企业和十佳优秀经营者活动。凡当年度经营规模、综合效益、企业管理在服务业各行业领先的服务业龙头企业,由区委、区政府统一授匾奖励,对十佳优秀经营者,每人奖励2万元。

2、确定一批对全区服务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经营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老企业按规模排定20家,以上年为基数,超基数部分,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小,由区政府确定给企业连续三年的奖励(注:依照现有财政体制,对服务业当年上缴的税收,按地方可得新增部分的70%扶持给企业)。对新办服务业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标准优惠50%,期限三年。

3、鼓励服务业企业落户新城区。为鼓励服务业企业入住新城区,对在近二年内新城区注册的服务业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地方财政更高标准的奖励(注:依照现有财政体制,对服务业当年上缴的税收,按地方可得新增部分的80%扶持给企业)。

4、鼓励服务业企业引进和新创服务品牌,凡引进国际著名品牌店(按国家商标局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品牌所列为准),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每家奖20万元,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每家奖40万元;凡被评为部级驰名商标、4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四星级及以上宾馆,均奖80万元,评为省级著名商标、3A级旅游区(点)、三星级宾馆,均奖20万元。(以上品牌、景区、星级宾馆的奖励以获得批准为准)

为确保上述政策兑现,加大对服务业发展资金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区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作为服务业扶持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政策的补助、奖励,实行滚动使用,区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区财政局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实施细则由区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三、工作要求

(一)优化规划布局。按照“提高起点、优化布局、适度超前、体现特色”的要求,尽快完善出台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服务业的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合理布局、集约利用资源、优化配置、指导重要特色服务业区块发展和形成服务业组合优势中重要作用。通过规划,实现服务业空间布局与控制力度科学整合,强化科学技术等现代先进生产要素对服务业的渗透力度,提高集约用地和资源共享系统运作效率。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舆论阵地的导向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强化新闻。大力宣传服务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与一、二产产业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创新舆论载体,通过不断宣传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从事服务领域的突出单位和优秀代表,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合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的发展,创导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组织体系。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区长任组长、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区在推进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贸易局)。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镇乡、街道也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实施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镇乡、街道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服务业考核细则。为体现考核工作的激励性和导向性,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服务业发展信息的监测、预警、预测和制度。区政府将对镇乡、街道和有关工作部门实行分类考核,设立服务业优胜奖,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住和个人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