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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科学发展管理意见

计生委科学发展管理意见

根据上级要求和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统一部署,特拟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按照“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低生育水平得到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新突破,育龄群众计生优惠政策得到完善,计划生育事业得到发展”的目标,解放思想、积极实践、努力推进人口和计生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指标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制任务,全区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新进展,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性别比保持正常;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基础和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及时,案卷规范,兑现率达到70%以上;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按照基层基础“双示范”工作要求,抓基础、促提高;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责任感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拱委[20*]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统一领导部署,优化分工合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意识、部门履职意识和公民守法意识,保持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良好态势。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公益金制度工作,重点围绕计生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长、生殖健康、抵御风险、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探索建立利益导向和优先优惠政策。全面开展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督查。

(二)夯实基础,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

1.严格执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办法,规范统计管理,加大对评先评优的逐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依法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国策宣传,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会抚养费执法难问题的调研和分析,探索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操作办法,公开公平核实征收基数,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省市要求做好生育管理审批权下放等事项的衔接工作。

3.进一步开展基层基础“双示范”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以创建活动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开展,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三)综合治理,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难题

1.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认真研究制定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流动人口信息建档率达到80%以上,免费服务率达80%以上,区和镇、街道每季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性服务稽查工作。

2.严格执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加强生育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协同有关部门严格加强有关环节的监管。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坚持打击“两非”行为。

(四)提质提速,打造*计生优质服务品牌

1.按照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将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纳入和谐*改善民生的总体规划,注重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理念。继续实施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区计生指导站分站建设,提升全区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互联、互动、互补、互促的具有*特色的计生优质服务新机制,让优质、安全、适宜、便宜的计生服务惠及更多育龄群众,实现国家规定的流动人口免费享受计生服务的全覆盖。

2.进一步加强计生技术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服务程序、强化质控体系,杜绝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3.积极探索避孕节育技术的推广和随访工作,创新和探索药具管理改革工作。

4.树立“大人口”、“大服务”、“大发展”意识,适应育龄群众的发展和健康需求,肩负起提高人口生存质量、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生育质量的新使命。认真执行省、市“两免”政策,积极实施并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谋福祉。

(五)创新载体,进一步深化生育文明建设

1.结合秀美*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积极利用大众传媒探索社会宣传的有效性,继续做好市生育文化星级示范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做好村、社区计生宣传栏的规范工作,强化生育政策、婚育知识宣传,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

2.扎实开展人口计生课题调研和项目推进。各镇、街道分别确定一个重点课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以课题带动积极突破重点难点工作,年终将对以课题带动工作难点突破的镇、街道予以表彰奖励。

3.积极开展区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继续做好青春健康项目实施,组织青春健康讲师团,为大中小学生、青少年群体提供有益健康和发展的教育咨询和需求服务。

(六)加强调研,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1.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奖励保障制度。认真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社会保障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影响和政策调研,以“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平稳过渡”为原则,做好“农转城”人员生育政策适用范围调研及政策出台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生育管理工作。

2.积极会同区农业局等部门,认真做好在村级集体资产量化、股份制推进中加大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导向力度。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工作,确保奖扶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上。继续做好区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七)强化队伍,提供人才保障

1.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网络、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活动,加强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建设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市计生协会要求做好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人口与发展项目推进活动,组织好“人口与发展论坛”和“人口与发展讲师团”。

2.深入开展计生专干职业化建设。以职业道德、职业理念、职业素养、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为重点,办好全区计生专干政策统计、行政执法、技术服务三期职业化建设骨干培训班。按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求,举办一期流动人口计生专干培训班。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人员尽快落实到位,加大对镇、街道指导力度。举办出生缺陷干预宣传咨询师培训班,在强化计生管理宣传的同时,为不断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提供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