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计生委提升服务水平意见

计生委提升服务水平意见

坚持以**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群众需求、保障群众权益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核心,以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积极引导居民群众文明生育、文明育人、文明生活,为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工作指标是:

计划生育符合率力争10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95%以上,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知晓率95%以上,

知情选择率100%,

育龄妇女随访率100%,

非意愿妊娠率控制在1.5%以下,无引产,

综合避孕率达88%以上,

群众满意率95%以上。

围绕中心任务和工作指标,我会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提高计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队伍。街道要重视抓好计生管理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计生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教育。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考核奖励机制。细化计划生育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奖惩方式,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计生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实有人口信息管理,提高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扎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做好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该工作纳入今年的工作重点,目前已在宝善、安泰开始试点,将在认真总结两个试点社区经验基础上,带动其他各社区做好该项工作。要对基础信息实施分类管理,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计生协会信息员的作用,依靠网络资源,对人户分离对象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建立已婚流动育龄人口动态信息登记制度,保持与流入人口户籍地的经常联系沟通,确保人口信息完整、准确、及时,使社区的实有人口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保护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全面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情选择等有针对性的服务。继续做好“计卫二合一”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签约工作。深化“新婚家庭生育计划指导咨询师”项目,提高新婚家庭的婚检率和孕前四项监测率,指导新婚家庭优生优育,并积极引导产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高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的落实。做好随访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及生殖健康状况。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开展帮扶困难育龄家庭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地为育龄家庭提供生产、生活和扶贫帮困服务。

四、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提高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工作水平。

发挥协会组织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的作用,稳步推进“示范协会”“优秀会员之家”创建工作的开展;扩展协会会员队伍,把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群众吸收到协会队伍中来。坚持以大型活动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创新和贴近群众相结合,坚持典型和特色相结合的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提高育龄群众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意识,提高自我保健的能力。

宣传方面,我会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要注重做到强化宣传的首位意识,坚持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的融入到优质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把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列入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时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努力在“新”字上做文章,通过“四进家”活动、上街宣传、授课、培训等形式,使新型的生育文化传播到千家万户,确保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普及率。同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学习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计生意识,突出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活动,使宣传工作深入到各个基层、各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做到宣传教育、科学管理与综合服务相统一是建设法制化国家的客观需要,是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计划生育工作者必须始终做到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避免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在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过程中,要严格对自己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自查,建立健全各项基础台账、管理制度、基础档案等,特别是对社会抚养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费用的情况逐一审查,防止漏发、错发的现象发生。

三、抓重点、突难点,努力探索重点人口的管理经验。

随着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工作的开展,流动人口的密度增加,这就为加强其管理增添了难度,因此,流动人口管理成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新形势下,要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不断创新。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参加孕检的人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季度见面签字制度,及时发现不良因素;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宣传培训工作,向他们宣传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注重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经常组织他们参加各种知识讲座,宣传计生法规,为他们送去人口杂志、生殖健康知识图书等,使计划生育知识、政策进入到每一个流动人口家庭中,为他们提供避孕药具,并定期举行新生儿知识讲座、妇女保健知识讲座等,通过以上种种工作的落实,为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奠定基础。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优质服务

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要求我们在适应形势要求和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上下功夫。一方面,要保证计生法规、政策及生殖保健知识真正进村入户,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育龄群众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全面开展婚前、孕前、孕期和围产期保健系列服务,为生育一胎的育龄夫妇送生育证上门;对持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育龄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保健服务。坚持送政策进家、送知识进家、送药具进家、送温暖进家,为育龄群众提供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还必须坚持做好为育龄妇女体检的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生殖保健知识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另一方面,为进一步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计生工作者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到服务困难群体,关注弱势人群,对贫困家庭的生育状况、生活状况、收入水平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例如:为无业下岗女工免费体检,利用春节、六一前夕,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为贫困家庭儿童实施捐资助学等,用暖流工程,向困难群众献爱心,解除育龄群众的后顾之忧。

新的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要形成党政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计生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局面,为巩固发展综合服务成果提供有力的保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者,必须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干劲,投入到计生工作中,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