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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意见

卫生局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意见

党的*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它要求农村脏、乱、差的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秩序稳定。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改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环境卫生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目前,从我市情况来看,农村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农村部分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较差,卫生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长效卫生管理手段,村一级规划不全,执行不力等这些现象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极不相适应。各镇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的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找准位置,履行职责,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落实整改上狠下功夫。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镇两级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投入,增加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形式,支持激励农村卫生基础建设和管理。有关部门用于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款项由镇统一归口管理使用。村的公共环境卫生建设采取村集体资金出一部分,村企业和出租户承担一点,村民群众自己出一点卫生清洁费的办法,通过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同时,要坚持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的做法。

三、抓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需要

各镇要根据本地人口、地域、环境等实际情况,选址建好一个垃圾填埋场,并购置能满足运力的垃圾清运车。各村委会选址建好一个垃圾中转站,各自然村按情况建2个以上垃圾池,做到垃圾定点清倒,日产日清。垃圾场一个季度用泥土覆盖一次,15天进行一次除四害药物消杀,垃圾中转站、垃圾池7天进行一次除四害药物消杀。

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带动环境的综合治理,有条件的自然村要组织进行下水道、排污沟渠的统一改造,着力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条件。

四、落实卫生清洁人员配备,保证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

城镇的环卫工人按常住人口4‰的比例配备,负责圩镇及镇乡结合部垃圾的清运和清扫保洁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河道垃圾的清理。各村委会要组建一支3-5人的环卫小组,负责区域公共卫生管理和自然村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理。各自然村按人口3‰的比例配置专职卫生清洁员,负责村道、巷道的清扫保洁,沟渠、塘边垃圾的清理及公厕的管理。

五、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身环境卫生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文明卫生素质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各镇要以健康教育为主导,以镇卫生院、中小学校、村妇女学校为阵地,以抓好重点人群为突破口,做到医院有健康教育处方,学校有健康教育课程课本,村有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宣传栏,农户家庭有非典、人禽流感、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张。通过广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理念,帮助教育群众逐步摒弃陈规陋习,改变乱倒垃圾、人宅与畜禽圈舍混杂等不良现象和旧生活习俗,养成讲卫生、重卫生的健康生活方式。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消除危害健康的环境综合治理,搞好环境卫生建设,共同创造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各镇要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工作组。镇政府各工作部门明确职责任务,镇爱卫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各村委会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小组负责村域环境卫生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各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措施,做到镇有卫生计划,村委会有卫生制度,自然村有卫生公约。以创建省、市卫生村为切入口,各镇每年选择30%的自然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卫生示范村,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根本改善。三是落实责任。要把农村环境项目建设纳入镇、村工作目标管理内容,把抓环境卫生整治纳入对镇、部门、村干部的年终工作考核。四是抓好督导检查。各镇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自查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督导后进村工作。市政府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