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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质量兴县意见

质监局质量兴县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10)》(国发〔19*〕51号)和省政府《*省质量振兴计划》精神,巩固质量兴县成果,不断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质量兴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07〕5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埠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07〕92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县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管理和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技术进步为支撑,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为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县,质量意识普遍增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品牌战略扎实推进,技术支撑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普遍好转。到“*”末,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一)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定要求,大中型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性合格。

(三)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在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质量标准,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商业、旅游、宾馆、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用户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品牌战略扎实推进。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规模以上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争创中国名牌1—2个,*名牌产品3—6个,*省著名商标6—10个,*省名牌农产品10—15个。积极推动建设工程和服务行业开展创优活动。

(五)技术支撑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逐步提升检测能力,修订县级地方农业标准,建立2个以上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相关行业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国际与国家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标准得到普遍推广,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计量检测体系比较完善,中小型企业计量体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基本形成社会化的计量校准服务体系。

(六)市场经济秩序普遍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区域、市场、产品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问题和规模性造假现象。对我县境内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全部做到持证生产,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产品全部得到清理。完善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打假长效机制。不出现区域性制假售假窝点,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证。质量兴县是一项以质量为核心、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建立健全由县政府统一领导,质监、发改、经济、科技、财政、工商、农业、水利、卫生、交通、建设、环保、统计、食品药品监管、广电、旅游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质量兴县协调机制。积极推进质量兴县工作,建立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工作责任体系,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精心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我县质量兴县工作的总体和阶段性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推进。

质监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进一步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进一步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产品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

工商部门要围绕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品牌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农业部门要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以国家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为重点,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推广应用优质出口农产品标准,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建成一批高科技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

发改、经济等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实施企业高起点的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总结推广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指导企业贯彻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组织质量攻关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卫生、药品和烟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及药品、烟草生产经销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邮政、电信、供电、供水、旅游、金融、保险、商贸等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服务设施标准和条件;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标准、计量、质量基础工作,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高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

科技部门要制定积极的科技政策,大力支持新产品的开发,扶持高科技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制定推动质量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县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有效开展质量兴县工作提供保障。

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县工作的要求和成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为开展质量兴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生产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质量兴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标准,进一步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工作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县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三)坚持三个结合,全面推进质量兴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质量兴县与落实国家和省对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战略和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要积极培育和发展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显著的名牌产品,努力扩大名牌效应,增强本县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抓好典型示范,分阶段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要坚持“以点带面、分批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方针。以典型示范推动质量兴县工作的扎实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10)》和《*省质量振兴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质量兴县工作。

(五)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对质量兴县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质量兴县工作。要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将质量兴县工作向纵深推进。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

(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工作责任。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进行重点整治。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要限期整改。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物质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重点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防假辨假能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质量兴县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