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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意见

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意见

随着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外来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外来流动人口在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给我区的社会治安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已成为全区人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省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列入“*”协调发展先进区的重要考核指标。去年,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和港闸经济开发区下达的目标责任书中也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有效落实工作职责,全力做好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深化省、市人口计生委“2009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推进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整合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资源,从5月1日起,借助公安特有的职能,实行户口协管员协助采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制。通过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规范采集、登记率95%以上,信息及时通报率100%;

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率95%以上;

3、无《婚育证明》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限期补办通知书》发放率100%;

4、违法怀孕、生育信息的通报率100%,协助查处率90%以上;

5、《南通市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证》发放率100%、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发放率90%以上。

三、工作职责

(一)村级计生干部工作职责

1、核清底数。根据计生台帐上的名单每月底主动与户口协管员员进行核对,做到底数清、信息准、情况明。

2、审核签字。审核(每月5日前)《港闸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登记表》,并签上审核人的名字。

3、建好台帐。根据户口协管员采集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建好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台帐。

4、开展服务。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参加孕情、环情查验及生殖道感染综合查治工程(RTI),发送避孕药具及提供各类宣传资料等等。每次服务的内容、项目要有记录,便于查询、考核。

5、核实查处。根据已登记的个案情况和《外来流动人口违法怀孕、生育情况通报单》的名单,做好核查情况通报。对各类违反计生政策的对象在收到通报信息20日内处理到位,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街道、开发区计生部门。

(二)户口协管员协助事项

1、信息采集。协助做好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的采集和变更工作,配合村(居)全面摸清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切实履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月报制度,协助村(居)计生干部建好动态管理台帐。

2、证件查验。在查验、办理《暂住证》的同时,协助做好《婚育证明》的督查和催办工作,对无证人员及时发放《限期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告知书》,并对无《南通市流入育龄妇女管理服务证》的人员及时为其补办。

3、资料发放。协助发送各类宣传资料,并积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4、情况通报。重视捕捉流动人口的结婚、怀孕、生育信息,凡发现违法怀孕、生育情况的,及时填写好违法怀孕、生育情况通报单,并与村(居)、街道(开发区)计生干部联系,做好协助查处工作。

5、协同配合。协助各街道及开发区的计生干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各街道及开发区计生部门、各派出所要增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同管理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尽快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建立有各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计生办具体负责、各派出所全力配合的户口协管员协助采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工作月报制度,有效落实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工作任务。

实行公安户口协管员协助采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工作月报制是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一项新举措。从5月份起,对每个协管员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生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进行月登记。各派出所要将计生信息的采集通报、证件的查验、宣传资料的发放等协助事项纳入协管员的日常工作内容,加强工作的督查、指导。各街道及开发区计生部门要确立以我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理念,加强业务指导,主动与派出所联系沟通,积极做好通报信息的核实、查处和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明确专人做好村(居)报送月报表和相关材料的复核、确认工作。每季度次月10号前将汇总后的月报表上报区人口计生委,确保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评,建立奖励制度

各街道和开发区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与派出所协商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定期检查、督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年终根据各协管员的日常工作数量和质量,由各街道和开发区兑现奖励,各街道和开发区要切实解决户口协管员在协助管理过程中的所需费用。对开展外来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先进协管员由区级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