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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共建新农村实施意见

巾帼共建新农村实施意见

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县直各单位妇委会,各级巾帼文明岗: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县八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搭建城乡对接帮扶的平台,构筑城乡妇女互动统筹发展的格局,根据市妇联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思路,通过“岗村联创”活动,促进和引导广大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出新的成绩,为实现“全面达到小康,构建和谐松阳”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不断开创我县城乡共繁荣、和谐共发展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全县各级“巾帼文明岗”结合自身的岗情优势和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选择1个村结对,结对村一般为女性担任村主要干部。“巾帼文明岗”要结合本岗位的业务专长和岗位职责,充分利用文明岗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结对帮扶活动,积极为农村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农村妇女树立生活新观念,启发致富新思路,掌握创业新技能。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下旬)。各级妇女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动员“巾帼文明岗”积极参加到结对帮扶活动中来,并主动为岗村结对牵线搭桥,使这一活动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2、制定规划阶段(8月上旬)。由县妇联组织牵头落实,组织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有针对性地选择与1个村结对,明确1名同志为联系人。县级巾帼文明岗根据自己的行业特色和联系乡镇自主选择结对村。结对后,各巾帼文明岗赴结对村走访调研,制定工作方案(《松阳县“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情况登记表》于8月8日前报送县妇联)。

3、全面推进阶段(8月中旬—12月)。各结对“巾帼文明岗”要发挥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实施。县妇联根据“巾帼文明岗”在参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实绩,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成效显著将优先推荐评选上一级“巾帼文明岗”。

4、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一季度)。进行总结表彰,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岗村结对活动深入开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活动是妇联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抓手。各级妇女组织要从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农村的高度,把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纳入总体部署,整体协调推进。

2、明确任务,整合资源。“岗村结对促和谐·巾帼共建新农村”活动是妇女工作社会化运作、项目化实施、事业化推进、品牌化打造的重要举措。各巾帼文明岗要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县农村妇女提供科技、项目、信息、资金、文化等方面的服务,营造结对带动、妇女主动、妇联推动、城乡互动的工作格局。

3、常抓不懈,力求实效。县直单位妇女组织、各“巾帼文明岗”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持之以恒地推动结对村的发展,确保活动取得长期的、扎实的成效,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