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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演讲比赛通知

巾帼演讲比赛通知

各区市妇联,各有关单位:

自去年在全市“巾帼文明岗”中开展“岗位学海尔、个人学许振超,岗位比贡献、个人比技能,岗位争创一一流业绩”活动以来,各级“巾帼文明岗”积极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促使广大女职工提高了技能素质,练就了岗位绝活,创出了女性品牌,实现了岗位成才、岗位建功。为充分展示先进妇女群体风采,发挥“巾帼文明岗”品牌效应,进一步深化“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青岛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中举行“强素质、练绝活、创品牌”演讲、小品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各级“巾帼文明岗”及正在创建“巾帼文明岗”的单位和部门的成员。

二、主要内容

演讲、小品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振超、练绝活、强素质、创品牌”主题,充分表现“巾帼文明岗”在提高岗位成员整体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热心为群众服务、岗位建功成才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事例。

三、时间安排

1、预赛:3月中旬——5月下旬,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2、决赛:6月中下旬,由青岛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妇联、各行业、各单位女工委(妇委会)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参赛,在组织预赛的基础上,从中选拔出优秀演讲选手和小品参加青岛市的决赛。

2、各行业、各单位可以同时兼报演讲和小品两种比赛。演讲比赛每队限报1名领队和2名演讲选手;小品比赛每队限报1名领队和2个小品。

3、参赛选手必须是巾帼文明岗或正在创岗的岗位成员,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品表演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演讲要紧扣主题,联系实际,文字精炼、语言生动;小品要主题鲜明,事迹生动,表演自然得体。

5、各区市、各行业、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青岛市“强素质、练绝活、创品牌”演讲比赛参赛表》和《青岛市“强素质、练绝活、创品牌”小品比赛参赛表》,同时上报演讲材料、小品剧本各6份,并于5月20日前报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联发展部)。

五、奖项设置

演讲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小品表演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单位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