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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和谐发展意见

均衡和谐发展意见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素质教育,2006年开始我县在全县中小学建立了以优质学校为牵头学校的若干教育发展联盟,以缩小城乡教育之间的发展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实施一年多来成效显著。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发展联盟的运转,更好地发挥联盟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我县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育发展联盟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全局,通过建立教育发展联盟,开展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城乡互动活动,做到全县中小学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共创特色,均衡发展,努力争创教育强县,实现全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二、教育发展联盟的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教育发展联盟,以深入发展基础教育为根本宗旨,做到教育资源联合、教学教研联手、信息技术联网,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品牌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深度整合、相互融通;提升联盟学校校长管理水平,助推联盟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优化联盟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教育公正公平,使学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我县不同地区不同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教育发展联盟的组成

教育发展联盟是一个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校际合作机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动协调介入,把一定数量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合结盟,实现不同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联盟内各学校是平等、互助、共享的关系,每个教育发展联盟以一所或两所城区学校为牵头学校,牵头学校负责主持制订联盟工作计划,承担各项活动召集人的责任。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各组成若干教育发展联盟,各联盟的整体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大体均衡,联盟构成保持基本稳定,情况必要时教育局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各联盟组成名单如下:

1、实验小学教育发展联盟:实验小学花桥中小

黄宅中小中余中小潘宅中小

2、浦阳一小教育发展联盟:浦阳一小金融希望小学

岩头中小福和希望小学七里中小

3、浦阳二小教育发展联盟:浦阳二小杭坪中小

治平中小郑宅中小

4、浦阳三小教育发展联盟:浦阳三小郑家坞中小

檀溪中小前陈中小

5、浦阳四小教育发展联盟:浦阳四小虞宅中小

黄宅二小白马中小

6、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教育发展联盟:浦阳五小大溪中小

大许中小平安中小

7、实验中学教育发展联盟:实验中学壶江初中浦江五中

白马初中郑宅初中岩头初中治平初中

8、仙华外校教育发展联盟:仙华外校堂头中学浦江七中

黄宅初中花桥初中檀溪初中

9、江南初中教育发展联盟:江南初中浦江六中浦江八中

浦江九中前吴初中

四、教育发展联盟的实施内容及方式

建立教育发展联盟,使联盟学校互动交融,优势互补。双方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交流等方面融为一体,实现“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方法共享、成果共享”,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1、办学理念与工作思路共享。联盟内学校领导与中层干部每学年至少进行二次教育理念、管理经验、工作思路等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深入开展名师带教活动。结合“青蓝工程”、中高级教师职后管理的要求,联盟每学年组织联盟内学科带头人、名师、名师培养对象、教坛新秀等优秀教师开展跨校际、多层次、多形式的“结对带教”活动,师徒签订结对协议,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要求,为联盟学校结对教师相互学习提供方便。

3、深入开展教科研活动。

(1)牵头学校应对联盟内其他学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提供指导帮助,协助其他学校制定校本研训计划,开展相应活动;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并统筹联盟内优秀教师资源,为有关学校的校本研训活动提供支持。

(2)牵头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优秀教师送教或讲学活动,联盟内其他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本校骨干教师上一次交流课。

(3)牵头学校教研及培训活动应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向其他学校教师开放,并事先通知联盟内其他学校,联盟内其他学校组织教研活动可以邀请牵头学校或联盟内其他学校骨干教师到现场指导。

(4)以项目合作的形式接纳联盟其他学校教师参与牵头学校牵头的教科研项目。积极开展面向联盟学校教学实际的教科研活动,改进联盟学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4、建立干部、教师交流制度。除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教师支教外,牵头学校每学年选派部分中青年教师到联盟内相对薄弱学校短期任教,对方学校安排相应学科骨干教师到牵头学校学习,交流时间为2-4周。

5、联盟学校共同商定的其他活动形式,如学生联谊、结对互助等。

五、激励保障机制

1、县教育局对教育发展联盟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联盟内各学校综合工作的考核相挂钩。考核内容包括联盟工作开展、联盟整体教育质量等。具体考核项目、记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县教育局安排一定经费拨付给联盟牵头学校,联盟内各学校也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联盟各项活动的开展。对工作优秀、成效突出的教育发展联盟,教育局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3、教师在联盟内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评比活动中获奖,有关学校应在教师评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记相应分数。

教育发展联盟是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照搬。各联盟及有关学校要加强实践,勇于探索,不断探索其组织机制、组织形态及活动内容形式,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振兴浦江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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