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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发展安排意见

民营经济发展安排意见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总量快速发展。*年非公有经济实现增加值达到1019.1亿元,同比增长18.5%,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9.9%,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二)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民营企业规模有较大发展,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7764户,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623户,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20户。

(三)社会贡献逐年提高。据统计,全市民营企业实交税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5%,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稳定增长,私营企业成为税收和就业的主渠道,促进了社会稳定,增加了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市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民营科技企业达1596家,许多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力诺的太阳能开发成为部级研发。*慧成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企业技术中心,累计开发新产品168种。全市民营企业拥有驰名商标5件,占全市50%;拥有山东省注明商标985件,占全市商标总数81.6%;拥有*市著名商标59件,占全市总数90%。

(五)支柱产业不断壮大。优势产品不断加强,特色产品发展迅猛,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力诺、德嘉、九阳等优势企业的特色产品占据近40%。力诺的太阳能玻璃产量占全国总量70%,太阳能热水器占全国产量的30%;九阳的豆浆机一统全国小家电的天下;塑窗机械行业在完成产品并购后,德佳成为行业的排头兵,预计今天销售收入可达3个亿,塑窗机械成为我市民营企业优势行业。

(六)新兴行业发展迅猛。在传统行业发展的同时,新兴行业发展迅速,各类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发展较快,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分工明确的行业体系。餐饮,美容,美发,洗浴,交通运输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均形成一定规模,基本上适应了城市经济格局的要求和市民的需要。近年来,一些新的流通业态正在蓬勃兴起,在我市落户的物流中心、连锁超市、外资零售等商货企业体量大、机制活,已成为我市企业经营和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要问题

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取得一定发展,但与省会城市地位不相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市个体私营经济数量多、规模小,商业领域多、生产行业少,市场多、生产集群少。目前,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结构不够合理,中小企业多、知名企业少,个体工商户数量虽然不少,但整体实力不强。生产、加工企业少,规模小,产品档次低,发展后劲不足。我市民营企业工业总产值在全省排6名左右。全省百强民营企业*只有力诺一家。在全市民营企业中,生产企业仅占20%的比重。有市场而无本土生产基地和产品群,如服装、家具、建材、电脑等产业都在我市形成了有较高辐射能力的产业市场。年交易量都在几百亿以上,但是市场主力交易的产品,多数来自经济发达、活跃的省份。甚至多年来也未在我市形成产品基地和产品集群。

二是企业经营观念落后,管理粗放。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缺乏创新意识,融资能力差,融资方式单一。如资金仍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多年来,我市民营企业仍是按照传统的方式对银行进行单一信贷,而我市融资担保、资产评估等行业发展滞后。省农行对60家资产好的民营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我市只有3家。目前,我市民营企业仅有力诺集团成为借壳上市企业。山东省将30家民营企业列为重点培育的上市企业,我市只有九阳一家。

三是产品技术含量低,耗能高。与优势企业配套能力差,我市民营企业缺乏龙头企业,大多为技术含量低,耗能高的企业。如*某区的一区域近百家民营企业的产品都是耗能高,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已被市政府责令关停。近年来,我市骨干企业重汽高速发展,每年配套和协作的产品达106亿,配套企业310多家,而其中100个亿,近300家企业都在外地。

三、政策建议

(一)着力抓好龙头企业。继续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五百工程”,集中力量培育扶持10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10家成长型民营企业、10家外向型民营企业、10家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10个投资过千万重点项目企业,进一步完善对“五百工程”企业的监测分析制度,加大监测调研服务力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优先协调重点骨干企业扩大生产所需的生产要素,更好地发挥重点企业在发展中的龙头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民营经济总量。

(二)加强发展载体建设。完善市场体系,为民营经济搭建载体舞台。全面规范市区农贸市场,形成设施档次与省会城市相适应,功能完善的便民市场网络。加快市区农副产品市场和工业消费品市场的升级换代。进一步拓展生产资料市场的辐射面,完善生产要素市场体系,做大新兴特色市场,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广阔舞台。政府统一协调,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园区向特色园区、专业园区和科技园区发展。充分发挥省会城市智力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等条件,重点培育齐鲁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精品工程”。新建民营企业和改制民营企业,要向园区集中,形成产业协作网,延伸产业链。

(三)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后,我市一直未出台贯彻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要创造平等竞争、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彻底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和不平等待遇;完善鼓励干事创业的宽松政策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各种税负,激活民营企业创业热情;营造尊重、关心、崇尚企业家的良好舆论环境,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要及时给予表彰、宣传,以扩大社会影响,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创造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各项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本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试行民间资本控股、少量政府资金参股的方式,财政资金仅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强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风险分散转移机制、政府补偿机制的研究。建议借鉴外地经验,成立上市服务办公室,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推进企业上市和做大做强。由有关部门牵头,利用市发改委现有信用体系研究开发的成果,针对民营企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促进民营企业的信用建设和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对信用等级高的民营企业,在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技术改造、招标投标、土地使用、人才引进、进入园区和高新技术认定等方面给与重点扶持。

(五)着力提升发展层次。我市有较强的集聚优势,充裕的信息、人才等资源,同时,又有着较好的产业基础。应充分利用省会的区位、科技、人才、信息等综合优势,政府也要创造条件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从事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促进全市经济结构的提高。全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大力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家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加大对民营企业建立部级、省级技术中心和荣获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配套奖励力度,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不同规模不同治理结构的家族企业,加强分类指导,营造制度创新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完善组织领导。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要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配合,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改进和完善现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