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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部门服务基层、推进效能革命”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执行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决定在市级机关实施中层干部“满意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部门服务基层、推进效能革命”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干事导向、基层导向、作风导向、业绩导向”,为贯彻市委提出的“好字优先、干字当头”工作基调,切实提高干部的执行力,推进市委“四个一”战略的顺利实施,培养一支高效、廉洁、有战斗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部门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全市围绕基层转、一切围绕中心转”的基本要求,紧紧抓住中层干部这个重点,通过实施中层干部“满意工程”,增强中层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廉洁自律,努力解决“中梗阻”现象,使市级机关的工作运转更加顺畅,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更加提高。

三、工作任务

1、动员部署(4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对实施中层干部“满意工程”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中层干部“满意工程”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在动员大会后,各单位须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进行动员部署。

2、开展重点岗位“权责清单”清理和公示(4月下旬)。推行重点岗位“权责清单”清理和公示,目的是增加重点岗位的工作透明度。这项工作首先由各单位进行清理上报,再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汇总后,整理出市级机关重点岗位特别是涉及行政审批、许可、执法或人财物管理权力相对集中岗位的“权责清单”,推行职责公示、服务承诺公示、廉政承诺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5月至6月初)。加强与市级机关的沟通交流,摸清中层干部情况,出台中层干部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岗交流工作意见,实施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部门之间竞岗交流结束后,再由各单位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开展内部轮岗交流。

4、开展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6月下旬至8月)。加强中青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提高中青年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继续开展和完善“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根据干部自身特长和挂职单位需要,合理安排挂职岗位,让中青年干部在基层一线经受锻炼。

5、开展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9月—10月)。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效能、作风建设,目的是改进中层干部的办事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廉政建设,目的是让中层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干净干事。

6、开展重点岗位评议工作(10月)。在重点岗位“权责清单”公示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岗位评议制,组织行风监督员、基层办事人员、服务对象等,对重点岗位开展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将在一定层面进行公布。

7、开展中层干部“满意工程”绩效评估活动(11月—12月)。组织中层干部“满意工程”绩效评估小组,采取走访市级机关、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中层干部“满意工程”的成效进行督查评估、征求意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8、加强对领导班子抓中层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工作的督查,建立长效机制(4月—12月)。完善领导班子抓中层干部队伍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抓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级机关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中层干部“满意工程”活动的认识,高度重视“满意工程”建设,紧紧结合“部门服务基层、推进效能革命”活动要求,在单位内部搞好动员,统一思想,扎实推动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2、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中层干部“满意工程”负总责,建立相应工作班子,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时间、精力、措施三到位。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各单位中层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活动中,要严肃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凡有违反纪律要求的,视情进行批评教育、诫勉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