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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通领域散装白酒质量进行重点清查的通知

对流通领域散装白酒质量进行重点清查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流通领域散装白酒质量进行重点清查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局、分局:

近期,据群众反映及相关媒体报道,散装白酒出现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在流通领域容易被掺杂或者勾兑其它成分,很多散装白酒没有经过质检就直接上市销售,有的经营者销售的散装白酒本是用酒精勾兑的,却打着“高梁酒”的旗号,欺骗消费者。针对散装白酒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状况,尤其为了堵绝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掺水勾兑而成的散装白酒在流通领域的销售,市局决定,结合元旦、春节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对全市流通领域特别是农村市场散装白酒的质量进行重点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清查的重点:一是会同当地卫生、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各类食品经销网点(农贸市场、商场、商铺等)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要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加大打击销售劣质散装酒的力度;二是全面清理散装白酒的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照生产、销售散装白酒行为;三是重点检查销售单位是否持有白酒卫生许可证和其他有效证件、检验报告等,未持有效证明的不得销售;四是对涉嫌有问题的散装白酒必须依法进行抽样送检,并登记所销售商品的来源和去向,检验结果及时上报市局及当地政府,并报相关部门。五是对销售毒酒、劣酒致人中毒,伤亡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次重点清查行动,各局要高度重视,实行局长负责制,加大督导力度,分辖区、片区进行监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对清查不力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清查结果与春节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情况汇报一并在本月18日前上报市局消保科。

二○○六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