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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工作总结

市人社局工作总结

2020年,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目标任务,全力克服疫情影响,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脱贫攻坚、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实现人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获上级奖励荣誉情况

1.积极向上争取,成功申报红星羽绒电商创业园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2.被省政府表彰为2019年全省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六稳”“六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文件,全面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延长业务办理期限、鼓励稳岗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开展线上培训和支持企业招聘等各项具体措施,积极稳定全市就业形势。通过就业信息网、尚人才网等平台招工信息,为57家企业免费招聘信息275条;通过“”“微视”等平台《致广大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引导和帮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积极推进劳务输出对接,累计为浙江东阳、广东东莞和南昌高新区等地企业输送劳动力324人;多措并举推进失业保险工作,助力企业稳定发展。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165.07万元,其中代缴医疗37.46万元,失业补助金25.9万元,价格补贴4.1万元;进一步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力度,发放稳岗补贴56.67万元;落实企业社保费减免工作,全年减免大型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214.22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1039.02万元。

2.落实行业扶贫工作。就业扶贫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向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服务4500余人次;新增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63个,全市现有在岗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364人,发放就业资金补助的公益性岗位补贴247万元;制定了《市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精准培训和专项培训14期99人次;补发2019年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393人次16.63万元,发放2020年交通补贴2889人次126.29万元;发放贫困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34人17万元;发放贫困人员社保补贴11人4.44万元;发放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员奖补资金2.4万元。社保兜底扶贫方面:提前谋划部署,迅速完成了财政代缴贫困对象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作。为9841名贫困对象代缴保费98.41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对年满60周岁的4586名贫困人员进行再核查,做到养老待遇应发尽发。

3.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将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和转产就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全市共有建档渔民2297人,其中专业渔民1349人,兼业渔民948人。按照《市鄱阳湖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及过渡期补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制定了《市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方案》,确保有劳动能力的退捕渔民多种渠道就业。通过实施专场招聘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示范引领带动一批、社会保险保障一批“五个一批”行动,全市退捕渔民已全面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有劳动能力的上岸渔民转产就业率达到100%(需转产就业渔民2016人已全部转产就业,其中渔业安置235人、务农119人,企业吸纳26人、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1067人、公益性岗位安置66人)。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方面

1.筑牢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招聘会、重点企业网络招聘直播和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2场,为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岗位4541个,达成就业意向3156条,确保就业大局稳定,有效保障了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需求。

2.精准实施技能培训。一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各级人社服务平台营造氛围,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率。二是全方位开展创业培训,助力创业“种子”生根发芽。围绕电商产业发展,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助推作用。三是以需求为导向,将技能培训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衔接,开展母婴护理(月嫂)和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四是严格落实职业技能提升政策,通过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以工代训,提升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助力企业发展。全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334人次(线上培训616人次),发放补贴482.79万元;开展创业培训1052人次,发放补贴58.7万元;开展退捕渔民培训246人次,发放补贴6.25万元;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99人次,发放补贴3.6万元。

3.继续加强贷款扶持。积极开通网上办理,有效减轻群众办理负担。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办理和审批流程,坚持为民、便民、务实、高效原则,全面提高贷款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截至目前,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6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82人,城镇登记就业率96.59%;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03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958人,其中省内新增转移1814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334人次,创业培训1052人次;新增公益性岗位163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225万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4566万元,扶持微小企业2659万元,到期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99.87%。

(二)社会保障方面

4.深入推进全民参保。2020年全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28749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2398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4763人。征缴保费19499.5万元,其中:企业9800万元,机关事业9699.5万元;全市离退休人员10886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8476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410人。发放养老金37343万元,其中:企业24497万元,机关事业1284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7.8%和8.7%;全市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分别为 8975人、13505人,累计征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分别为301万元、62.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6.4万元。城乡居保参保106671人,征缴保费2150万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0元员提高到110元,全市享受城居保待遇28556人,发放养老金4232.88万元。继续加大力度消化被征地农民存量,全市领取养老金被征地农民609人,发放养老金282.28万元。

5.扎实做好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工作。提前部署谋划贫困人员等对象的政府代缴养老保险工作。对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残联提供一、二级持证残疾人员,民政部门提供的城镇低保、特困和城镇支出型困难人员进行全面筛查。通过调查摸底、系统比对、数据复核、录入保费,为全市符合代缴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共计98.41万元。同时,对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进行再核查,确保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待遇应发尽发,做到“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6.认真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实现企业降费减负1940.3万元。一是降费率。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从19%降到16%,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6%,缴费负担减少629.3万元;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费负担减少342.6万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1.5%累计下降到0.76%,缴费负担减少79.4万元;二是调整最低保障数基数。单位缴费基数最低保障数从3072元调整到2842元,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共减少449.4万元,个人缴费减少176.2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减少263.4万元;全市企业工伤保险费按政策减半征收,缴费减少44.52万元。

(三)人事人才方面

7.加大人员招录力度。完成定向教师招聘40人;通过“归雁计划”引进10人;完成其他事业单位招聘90人;完成2019年度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0人;2020年卫生专技人员招聘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计划招聘36人;完成202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15人,其中扶贫4人、支农5人、支教3人、支医3人。

8.加强人事管理服务。开展了2019年事业单位人才统计工作,共统计各类事业人才3712人,其中专技3108人、管理292人、工勤312人;完成2019年度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考核总人数3758人,其中合格3032人、优秀559人、不定等次157人、基本合格2人、不合格8人;下发2020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退休文件通知,共61人;完成各类招聘招募人员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定级180人;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28人,乡村中小学平行调动42人;完成职工退休审批203人,其中特殊工种10人。

9.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级晋档工作,共晋级晋档259人,其中教育系统175人,卫生系统47人,其他事业37人。完成2019年评审的中高级岗位专技人员150人聘任工作。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网上初级职称认定139人;完成网上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87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22人。

10.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向市人才办申报博士后工作站1家(嘉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家(嘉陶、绿游、乐胜、信和);开展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工作,向市推荐4人,其中1人被推荐省选拔对象;开展2020年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工作,成功推荐申报14人,其中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高端柔性特聘人才7人、高技能人才1人;开展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摸底上报工作,向市人才办上报10家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21个;为第一届19名市专技技能510人才发放了第三期津贴每人1000元;完成了第二届“510”优秀拔尖人才评选工作,评选优秀拔尖专技和技能人才10人;成功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1个。

(四)工资福利方面

11.加强工资福利管理。完成了2020年度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级别档次工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审批工作,其中:教育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2089人,人均月增资82元;公务员职级套转工作已全面完成;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增加岗位工资审批633人,人均月增资151元;审核办理工资转移手续327人;完成转岗审批12人;自2020年4月起对遗属2019年增加生活补助,共完成遗属调标203人,人均月增资67元;开展了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工作,2020年3月已将2017至2018年度乡镇工作补贴全部补发到位。

(五)政务服务方面

12.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按有关要求,对人社局原有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次梳理精简,删除系统中重复及已取消事项,梳理后系统保留事项135项;开展第二批“八统一”标准事项认领工作。按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完成了人社一体化系统中第二、三批转化事项认领工作;完成了全市1家人力资源机构、5家劳务派遣机构、3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审及公示工作。

(六)仲裁监察方面

13.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全市劳动监察共受理投诉案件60件,案外协调处理57件,立案3件,已结案3件,结案率100%。按要求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专账管理,累计办理项目缴纳手续193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2588.2899万元。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1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63件,其中组织调解35件,裁决28件,结案率100%,调解率成功率55.6%,办结案件涉案金额405.13万元。

(七)“一卡通”应用方面

15.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2020年全年新制作社会保障卡6232张,补换卡3492张,全市共制发社会保障卡272141张,已经超出全市户籍人口总数,持卡率达到100%,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率60.01%,电子社保卡签发率25.23%。大力推进社保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已同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文广新局、博物馆、住建局和各合作银行实现跨部门应用。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1.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实施稳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不断健全和完善就业促进机制,全面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措施。

2.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以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开发等计划为抓手,持续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3.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助推创业就业服务水平。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扶持力度,加大重点群体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力度。

4.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健全和完善就业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企业稳岗和职工技能提升。

5.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深化社保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持续落实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

7.强化社保扩面征缴。继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完善参保扩面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存量消化任务,进一步巩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成果,统筹做好退捕渔民参加社会保障工作。

8.落实各项待遇发放。按照省厅部署,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度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生活补助标准。争取财政支持,在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础上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9.确保基金安全可控。落实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省级统筹和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强化基金监督,建立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三)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10.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系列引才活动。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双百双千”人才申报等工作。继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壮大专技人才队伍。

11.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励、培训和调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晋级晋档和职称申报工作。按要求做好及时奖励工作。

12.严格做好表彰奖励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和省、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规范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和组织工作。扎实做好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

13.确保工资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企业薪酬及奖金福利发放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及工资福利发放。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四)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4.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力量。

(五)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应用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加快电子社保卡签发和跨部门应用量化任务。

(六)全面提升作风行风建设水平

16.打造过硬作风行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系统作风行风建设,推进作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深入推进“五型”人社机关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人社服务水平再提升。继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人社经办队伍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