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结

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我局高度重视,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和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完成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为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并专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进行讲解,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结合去年开展的“管理发展年”活动,把制度建设始终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建立了*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三部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时需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后方能,对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泄密事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截止目前,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大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信息

我局在原有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基础上,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形式上,注重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的内容和范围,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按照省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配套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图、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多个栏目并及时在市局网站,目前共政府信息272条。二是结合我局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网站设置质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局相关业务办理程序、说明和表格等资料,注重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实效性,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三是认真开展信息直通车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电话咨询、来人咨询均进行耐心解答,确保群众满意。尤其是去年奶粉事件中,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和食监科、办公室等部门,充分发挥了职能,为来电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做好解释、疏导和安抚工作,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2009年工作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工作开展不够主动;二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还不够宽;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抓得不够紧,连续性不够强。

2009年,我局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在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科学、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全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及时清理公布的信息,切保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区(县)局和直属技术机构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通报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