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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加强法律监督发展计划

街道加强法律监督发展计划

(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办事处机关工作规则,按照“准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二)按计划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出台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清理和评估制度,对实施满1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估计、组织清理,及时做修改、废止工作。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的梳理工作,调整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四)抓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审批”、“一个领导分管”的行政许可工作体制。

(五)根据温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分解责任、明确责任,建立制度,落实到位。

(六)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

(七)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积极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

(八)自觉接受人大工委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工委的民主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九)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工程的建设和信用推进网上政务公开。

(十)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定期不定期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十一)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十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贯彻《*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浙政发[20*]46号)和《*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浙政发[20*]47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好的信访秩序。

(十三)完善人民调解相关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人民调解组织民间纠纷和矛盾排查调处功能,妥善把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

(十四)制订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计划。中心组学习《物权法》;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组织全街道1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物权法》为主的法律知识更新培训。

(十五)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组织开展《物权法》等法律宣传活动。

(十六)健全完善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制定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十七)调整全面推进依法许政工作领导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相应调整推进依法许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具体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担负起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十八)完善法制工作例会制度,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及时掌握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九)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和法制机构建设,研究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街道法制办配备专职法制员,落实专门的办公室和专用设备。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