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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发展取水管理计划

水务局发展取水管理计划

为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扎实做好水利工作等落到实处,*新区党工委、*县委、*新区管委会、*县政府以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布置和明确了2009年我局需抓好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局研究,根据局属各部门履行的工作职责,特制定2009年工作计划:

(一)综合办公室

1.信息宣传:按照《昆明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昆明通[2008]18号)和《昆明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向市水利局每月报送水利政务信息3条以上,全年报送调研报告2篇以上。向县级各部门报送信息50条以上。

2.招商引资:在统一领导下立足行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水务改革:加快水务一体化改革步伐,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县级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成涉水职能调整,即对辖区内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涉水行政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4.做好“四创两争”工作,针对各级检查反馈的情况及意见,积极组织全局职工做好再检查、再落实。

5.督促指导局属各部门完成各类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并按照时限移交局档案室。

6.配合建设管理办公室做好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的各类检查。

7.做好各类信访件的办理及督办工作。

8.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各种目标督查资料按时限上报工作。

(二)综合执法办公室

1.水政水源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发生一起重大水事纠纷、水事违法案件;水事纠纷调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不低于80%;经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被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不超过30%。对水资源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程序规范,审查结论符合《导则》要求;依法完成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工业企业取水量设施安装率达到80%,并正常运行;取水许可证核发前,现场验收率达到100%;完成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编制,妥善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名录;加强地下水管理,完成地下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完成地下水井封停10口;完成饮用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

2.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治理与保护:编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总体规划;抓紧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逐级上报批准实施;编制水源地一级区内居民年度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

3.渔业渔政:稳定和提高水产品总产量,抓好特种水产品养殖,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机会,强化渔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新建,要求开展区域养殖规划编制和完善养殖证发放工作;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制管理,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按时报送监管信息,及时查处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做好禁渔、打非、增殖放流工作,有效保护水生动物资源,及时调查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结案率不低于90%,开展渔业安全督察工作。完成水产品总产量2000吨。

4.协调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事项的协调服务;掌握水务窗口各类接办件的办理情况。

5.完成市级安排的水法水规自由裁量权的修订工作;完成未归档案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6条。

(三)建设管理办公室

1.完成市级安排的水利水电建设年度投资5200万元,其中:水利投资5200万元(基建投资4800万元,农水投资400万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0.09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完成“五小”水利工程600件;完成河道绿化2条(段)、5.47公里,完成芦苇、柳树种植532.2亩。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2008年下达计划的2座中型、2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竣工验收2008年开工建设的2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2008年开工建设的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开工建设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3.根据省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做到有组织机构、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突出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积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宣传工作。

4.抓好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控制质量,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水利项目顺利通过各级、各部门的检查、稽查及验收,水利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工程建设管理“八个百分百”的规定。

5.做好河道综合整治、滇池流域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各类突发预案的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滇池外海湖滨岸生态建设相关工作。

6.抓好区域内水利统计工作,积极做好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周报统计、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水利综合统计及各种专业统计等,强化数据质量和成果,并按时报送各有关部门,确保全面、高效地完成全年水利统计任务。

7、完成未归档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8条。

(四)工程管理办公室

1.防汛抗旱工作:积极抓好区域内防洪抗旱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完善和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机制,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努力降低洪、旱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确保主要河流、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重点防洪设施的防洪安全;科学合理调度;认真巩固用水户协会的成果,大力推进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

2.水价改革与管理:全面推进水价改革,适时进行水价调整,加强水费征收及水费的使用管理,农业供水价格力争达到0.04元/立方米,非农业供水价格力争达到核定供水成本的85%,农业水费征收率达到65%以上,非农供水费征收率达95%以上;积极推行计量收费,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和管理制度。全年水费收入52万元。

3.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巩固水管单位改革成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达标工作,推进水库良性运行。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

4、完成区域内各类水库坝塘的重新统计调查及造册登记备案工作;汛期适时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工程设施进行防洪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5、做好抽水站日常管理及抽水设备的检修维修工作,保证用水单位正常供水;完成市级下达的蓄水量指标。

6.完成未归档资料的整理;完成信息上报5条。

二、*新区(县)水务局责任

1.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采取服务、监督和检查等各项有效措施,制定激励机制,确保完成上述各项建设管理任务。

2.协调指导局属各部门对外开展工作。

3.及时安排市级、新区党工委(县委)、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

4.协调解决局属各部门在工作开展以及工程再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积极开展并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稽查、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