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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主要计划

民政局主要计划

(一)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抓好县、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金的规范化管理和发放,有金融机构的乡镇实行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认真做好各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预算,切实做好农村低保排查工作;认真修改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城市医疗救助;继续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逐年增加农村敬老院床位数;坚持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巩固和提高城市低保的动态管理水平,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镇居民“低保”每人每年增加120元。

(二)救灾救济。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制度》、《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制度》、《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制度》,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抓好救灾救济工作,加强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的跟踪检查,确保灾民生活安排落到实处;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进一步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抓好受灾民房的修复和重建,确保损房户房屋全面修复,倒房户6月底前全面竣工。

(三)优抚安置。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有所提高;按所建立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规定,各县(区、管委会)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有所提高;进一步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扩大自谋职业比例,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时足额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切实规范完善“四个民主”制度和村务公开,以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提高村民自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村务公民主管理典型示范单位,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对新当选的村(居)委会主任分别进行一次示范培训;按照政府主导、街道负责、部门参与、社区具体实施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指导好社区建设,发挥社区作用,积极指导社区配合参与“整脏治乱”专项行动。

(五)社会福利。加强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加快包括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老年人公寓、康复医疗机构等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事业的管理,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大救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殡葬管理,坚持分段实施、稳步推进原则,分阶段、分梯次推进火葬,确保火化率稳步增长;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善殡葬服务条件,作好市殡仪馆搬迁前期工作;按照全市“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规范城区治丧活动,加大对城区治丧活动中“乱停乱放”行为的治理整顿力度;推行葬礼改革,大力推行骨灰处理方式多样化;加大对乱埋乱葬、乱建坟墓行为的治理力度,推进县城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引导群众规范埋葬。

(六)社会事务。进一步加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力度,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强化指导,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备案)管理再上新台阶,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力度,以年检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行为,引导民间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公益活动领域有所作为;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县区(管委会),跟踪“虹阳区”申报工作;积极推动“撤县设区”申报工作,推动“镇改办”、“村改居”步伐;加强边界管理,促进边界稳定和谐;启动乡一级地名标志设置,完成50%的设标任务;全面启动地名数据库建设,开展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每个县至少录入一个乡镇的地名信息资料;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为保障,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日常管理。

(七)老龄工作。开展《老年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做好市、县级一年一度春节慰问百岁老人和高龄特困老人工作;开展百岁老人年度统计工作,落实省政府对百岁老人每人每年500元生活定补发放。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路子。抓好一年一度“老年节”庆祝活动。开展老龄事业调研工作。继续推动老龄工作“创先”活动,为第二届全国(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评选奠定基础。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认真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全国老龄办等21个部门《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贯彻执行。参加三省区十四市(州、地)老龄工作协作区会议,加强协作区工作交流。加强对基层老龄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开展“银龄行动”工作,配合省老龄办深入乡(镇)开展“银龄助老健康服务”活动。筹备成立安顺老年学学会。以“群评机关”为动力,提升本单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老龄委(办)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