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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党委建设发展计划

国税局党委建设发展计划

*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税收工作主线,以提高素质为根本,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两基”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扎实推动肇庆国税科学发展和谐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工作目标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改革创新,落实责任;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具体落实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理解实质,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今年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真正把落实十七大精神体现在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当中。

(一)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环境、提供支持、贡献力量。

(二)在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上下功夫。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和把握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肇庆国税新的发展、新的跨越。

(三)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毫不动摇地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严格落实各项征收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切实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强和改善机关内部管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四)在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作为主线,以提高素质为出发点,以从严治队为工作方针,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业务、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纪律、规定,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税干部队伍。

二、加强监控,科学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五)正确把握经济税收形势。今年省局初步安排我市国税系统计划考核口径税收收入任务26.81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实际数增长11.5%。全市各级国税部门既要看到面临的不利因素,又要看到经济发展的亮点和税收增收的动力点,增强信心和决心,努力完成组织税收收入任务。

(六)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健全税收分析制度,改进税收分析方法,建立“经济税源摸底——重点税源监控——税款入库监督——税收深度分析——征纳税情况反馈”的良性机制。加强对影响本地区税源总量、结构变化因素及主要税负指标,以及重点税源和新的税源增长点的分析监控,提高收入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和工作的指导性,以分析促管理、促增收。

(七)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不弄虚作假,确保依法应收尽收。加强现税征收,强化申报审核,严格缓税审批,确保税款按时足额入库。严格欠税管理,依法追缴,落实以欠抵退、以票控欠、欠税公告、强制清缴、加收滞纳金等征管措施,确保陈欠税清缴,杜绝新欠税发生。落实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全面考核税收收入的质量和计划完成情况,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计划完成与质量提高的统一性。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八)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税务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实施全方位监控和考核,通报考核情况,追究执法过错行为。完善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税收征收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性地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依法有效地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依法治税工作有效落实。

(九)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强化各税种管理。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好新旧税法衔接相关工作,加强培训和宣传,认真开展调研,及时反映并妥善解决新税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增值税管理,进一步强化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纳税申报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税收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农产品、废旧物资行业增值税管理和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管理的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建材和金属制品行业的增值税管理措施。加大对税负偏低行业和亏损企业的管理、检查力度。研究强化“两头在外”企业、总部经济、连锁企业和超市的税收管理措施。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制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更有效地开展反避税工作,完善反避税信息资料库,加强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监控,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认真贯彻《出口退税暂行条例》,研究制定加强小规模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出口退(免)税规范化管理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征、退税部门的衔接,建立规范化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理”问题。加强与海关、外汇及外经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势合力。

(十)全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格税收执法,严厉查处税收违法案件,重点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整治,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抓好对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认真落实大案要案报告制度。抓好上级督办、金税协查、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评估来源案件的查处,严格执行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稽查查处,税务稽查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强化管理的相互协调机制。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执行和曝光力度,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十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拓展内容,打造精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促进税收宣传工作有新突破、上新水平。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加强对纳税人面对面的税收宣传,利用肇庆国税网站、手机短信、肇庆行政学院、肇庆中学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现有的平台加强日常税收宣传;以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为契机,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广泛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例,进一步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四、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

(十二)强化管理基础建设。强化征管一线人员执法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户籍管理,规范和统一征管资料档案,加强征管基础制度建设,细化征管岗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征管制度和征管岗责,强化对征管一线落实制度和岗责情况的跟踪监督,有效预防不执行制度、不遵守纪律、不落实岗责问题的发生。规范CTAIS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严格把好原始数据进入关,确保各种基础数据质量,为开展分析评估工作提供可靠基础。以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工作为契机,加强巡查,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防止漏征漏管。规范发票领用、开具、缴销、保管行为,强化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发票管理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推行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加强监控,及时发现普通发票核销金额与企业发票联开具金额的信息异常情况,落实预警措施。

(十三)强化税源管理,扎实有效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指导、管理、监督,提高其业务能力、分析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监督,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科学配置,合理安排,尽可能简并需要基层报送的不必要的报表资料,让税收管理员有更多时间做好静态和动态的分析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税源管理责任,坚持“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原则,对纳税人实行细分管理、全面管理、有效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建立科学的税源监控考核机制,提高税源管理效能。

(十四)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纳税评估水平。提高对纳税评估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评估促管理规范、促依法治税、促税收增收、促征管质量的理念。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联系,按照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各行业、各税种、各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综合效能。建立综合评估和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整合纳税评估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实际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抓好重点行业的评估分析,全面掌握行业税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强化监控管理。加强纳税评估信息采集,开展工作交流,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情况,推广好的工作经验。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坚持在管理中做好服务,在优化服务中强化管理。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真诚服务,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热情礼貌,认真负责。落实全功能“一窗式”管理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落实办税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广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开通网上办税业务。按照利于强化征管、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工作。在征收管理一线开展“三零”,即“税收执法零失误、办税质量零差错、税收服务零投诉”评比活动,促进国税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建立。

五、整合资源,深化应用,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

(十六)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省局建设省、市、县、分局综合性通信平台的工作部署。进行网络扩容,增加网络运营商,防止因外部网络故障而造成应用系统中断的问题发生。优化更新必要的设备设施,完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全力打造一个安全可靠的信息化应用环境。

(十七)拓展系统应用。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的使用管理和运维工作;稳步推进开通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发票查询、出口退税预审等网上办税业务;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系统;完成开发增值税征收管理监控系统任务,加强征管辅助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展行政管理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将网上举报投诉、答你所问等业务的分办、处理纳入行政管理系统;整合优化外挂系统,提高内部管理信息化程度;推进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

(十八)强化数据管理。强化税收数据的增值利用,使数据信息为开展经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服务。建立健全选题分析、报表应用、专项工作支持、数据、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严把数据的入口关、应用关、维护关和考核关。规范数据管理流程,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维护,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并依托“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到信息共享,自动生成,一次采集,共享使用。完善数据指标体系,认真做好税收综合数据报告编制工作。

六、以人为本,从严治队,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十九)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理论知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的带头作用,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成任务。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道德修养,学习贯彻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学讨论活动。进一步完善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岗位考核办法,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优秀班子”建设活动。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注重不断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配备到各级班子和部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加强管理监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对县(市)区局的巡视检查,加强检查的针对性,巩固检查整改成果。

(二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教育和培训的各项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队,强化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用纪律和制度带好队伍、管好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政令畅通的管理环境。大力宣传表彰本系统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激发、调动国税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风正、团结、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办好肇庆国税大课堂,邀请高层次的专家、学者举办理论、经济、文化、健康等方面知识的讲座,营造广揽博学、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开展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能手、办税服务厅操作能手竞赛活动,营造争先创优、好学善学的追求氛围。统筹利用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资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六员”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全市科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强化教育培训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培训质量。

(二十一)加强税务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文明竞赛办法,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国税人员文明素养。打造税务文化精品,创新性地办好全市书画摄影比赛和巡展活动,制作肇庆国税光辉历程多媒体宣传教育片,增强肇庆国税人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加强系统内各单位之间沟通交流,有计划组织全系统文娱体育活动,增强国税团队精神,丰富国税人员文化生活。密切外部联系,建立国税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和谐关系,密切与各级党政的联系沟通,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七、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和谐平安国税建设

(二十二)加强基层建设。扎实开展基层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建设规范化,以规范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促进制度和责任的落实,促进基层建设的全面加强。加大对基层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力度,强化对基层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基层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将执法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巩固和提高稽查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加强基层后勤建设,关心基层国税人员生活,办好基层食堂,开展食堂管理星级创建评比活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切实落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建立党委工作,在税收工作中注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

(二十三)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治腐力度。以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大监督、管理、制约力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抓好日常廉政学习教育,加强法纪、党纪、政纪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把廉政文化融进税收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落实述职述廉和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活动,层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和注重防范规范津贴补贴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扎实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抓好监察信访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内外监督网络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活动,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八、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推进内部管理效能建设

(二十四)加强机关建设。完善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落实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评比、表彰和检查。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函、来人和网上投诉举报。规范后勤服务管理,完善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职工食堂等制度和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应急管理,完善机构和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税务信息调研工作,完善管理和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考核,着力提高税务信息的及时性和质量。

(二*)落实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畅通政务公开渠道,落实政务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将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以及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全面落实内、外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充分运用国税网站、新闻媒介、公示栏等载体,提高公开的广泛性和及时性,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行政透明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

(二十六)深化财务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树立依法、规范、科学、阳光理财观念,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落实和不断完善全系统实施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批复和执行管理,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强化基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申报项目和实施建设。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按规定落实规范津补贴工作。加强财务监督,积极开展资金效益审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