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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发展科学发展观统筹计划

国税局发展科学发展观统筹计划

2009年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着力抓好素质建设、科学管理、纳税服务和作风建设,确保税收改革措施顺利实施,确保税收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和全市国税系统和谐稳定,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工作目标是: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发挥职能,促进发展;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创建文明,建设和谐。主要工作如下:

一、落实组织税收收入责任,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促进经济税收良性发展

(一)依法征收保增长。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税收收入原则不动摇,坚持“抓早、抓紧、抓实”的工作方针,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确保完成税收收入目标任务,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深入分析抓主动。加强部门协作,构建多级联动、协作紧密的工作体系,拓宽分析思路,完善分析方法,实现税收分析由税收进度、增减因素等简单对比分析,向宏观税负、税收弹性、行业税负、征管质量全方位分析的转变。经常分析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掌握动态税源情况,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与征管衔接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把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强化监控促增收。加强税源监控,及时跟踪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纳税、发票使用等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收入漏洞。加强现税征收,强化申报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延期申报和缓缴税款,做到月税月清。严格欠税管理,落实欠税公告、强制欠税清缴、加收滞纳金等征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陈欠税收,防止新欠发生。

(四)落实政策保质量。认真落实中央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严格执行税款征收、入库的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制止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弄虚作假、人为调节税款、有税不收不作为、帮助企业“避税”乱作为的行为。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上下联动抓收入、部门协调抓收入。加强对税收收入质量的考核监督。

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促进法治税务建设

(五)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会签政策法规部门的规定。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以计算机自动考核为主,人工考核为辅的执法考核模式。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健全事前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

(六)坚持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有效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严格落实听证的法定程序,倾听纳税人的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充分运用各种资源,积极稳妥应对各种涉税行政诉讼,以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税企纠纷。

(七)严格税务稽查,整顿税收秩序。抓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工作落实。深入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税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案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可能出现的出口骗税违法活动。做好案件协查工作,保证回函组卷质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稽查、税政、法规、监察等局内单位之间的互动机制。加强与地税、公检法、海关、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八)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提高税法遵从度。扎实开展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落实各项宣传活动内容。以肇庆国税网站和办税服务厅为依托,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宣传辅导,加强对国家新出台或新调整税收政策的宣传。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三、落实国税职能责任,提高税收政策的执行力,促进经济税收平稳较快增长

(九)认真落实税制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暂行条例和省局相应的具体贯彻办法,确保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实施。做好增值税有关文件的清理工作。认真分析条例实施后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应对的意见和措施。

(十)不折不扣落实税收政策。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对国家新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税收政策,要尽职贯彻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转移”和维护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资源节约以及下岗再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

四、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责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现代税收管理体系的建立

(十一)着力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大胆探索对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考核等内容的管理考核办法。强化户籍管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工商、税务登记信息交换协作机制。加强欠税公告后续管理和“失踪户”后续管理,清理假停业、假注销和走逃户。加强票证管理,落实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十二)深入开展纳税评估。落实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良性互动机制,强化税源管理。落实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推广应用纳税评估模型。建立纳税评估联动机制,坚持案头评估与实地查验相结合、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相结合,提高评估效果。加强评估成果的转化,对评估检查出的税款要立即组织入库,并严格加收滞纳金;评估检查与规范管理相统筹,评估工作结束后,要对在评估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形成行业税收管理模型。开展重点评估,选择2至3个行业中的若干重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解剖分析,研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取得经验,全面推广。

(十三)加强货物劳务税管理。落实新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强化增值税征管数据分析应用,发挥预警监控作用;加强对低税负、零税负企业以及“四小票”抵扣税款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继续加强和规范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加工环节增值税管理,强化对稽核异常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查。

(十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认真研究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措施。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十五)加强国际税收工作。进一步推进预约定价谈判工作,做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稳步推进反避税工作。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规范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管理,建立非居民纳税人专项档案。

(十六)加强出口退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防范骗税。认真做好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落实《肇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提高出口退(免)税工作质量。

(十七)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金税三期相关工作。加强检查监督,提高决策支持系统和“一户式”查询系统的应用水平。巩固推广应用增值税征收管理监控系统成果,强化增值税数据分析应用和预警监控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对系统的完善工作。按照省局部署推广应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组织稽查选案系统开发工作。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优化版面,丰富内容,使肇庆国税网站真正成为远程办税、服务、宣传平台。

五、落实创新税收服务责任,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建立

(十八)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按照总局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实现纳税服务的归口管理。以成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为契机,理顺纳税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纳税服务岗位、职能、责任。

(十九)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扎实开展税收执法零失误、办税质量零差错、税收服务零投诉“三零”评比活动。加强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辅导。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及救济服务。推广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今年要实现有条件的纳税人全部实行网上办税。深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工作,争取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扎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正确引导税务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

(二十)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优化工作流程,简并办税资料,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国税人员负担。各级国税机关内部工作检查考核,一般不得延伸检查到纳税入。除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外,各级国税机关不得行文要求纳税人办理额外的涉税事项或者报送额外的涉税资料。巩固和完善全能“一窗式”服务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对各种税务检查、信息采集、调查核实要统筹安排,增强计划性、协调性,争取一次完成。

六、落实素质建设责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促进税收科学发展

(二十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加强政治、责任、能力、法制、诚信、作风、和谐、先进性“八项建设”为重点,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素质。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对县(市)区局的巡视检查。贯彻落实干部任期制,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任职超过规定年限的,必须进行交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完善干部交流、竞争上岗、试用期满考核、非领导职务管理等制度,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结构。

(二十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带好队伍;认真完善和严格落实以“两项制度”为重点的各项纪律制度,用纪律和制度管好队伍。不断完善“三项能手”竞赛活动办法,推进“三项能手”竞赛活动常态化;继续加强“六员”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业培训;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办好肇庆国税大课堂,积极组织参加《广东国税学习论坛》学习;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积极推进远程培训;强化管理和考核,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税收执法资格和稽查业务考试。切实关注民生问题,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对福利待遇的合理诉求。高度重视和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对推动国税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关心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和生活。

(二十三)强化工作绩效考核。不断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在继续完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岗位考核的同时,试行开展办税服务厅岗位量化考核,探索开展中层干部岗位考核。

(二十四)加强基层规范化管理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规范化管理建设的认识,坚持长抓不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纠正不足,巩固和发展基层建设规范化管理成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用科学发展的标准及时完善考核内容,细化评分标准,使考核办法更加科学,适应税收事业发展的要求。

(二十五)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巩固文明建设成果,以创建更高层次文明单位为目标,开展广泛深入的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机关文明竞赛活动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活动办法,使活动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操作性。

(二十六)加强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局成立机关党委的指导。加强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先进性建设,在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十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和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加强法纪、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推进税务廉政文化建设。落实述职述廉和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活动,层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围绕税收执法和管理的重点环节,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执行涉税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

(二十八)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严禁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玩游戏、看娱乐节目、聊天、炒股、打扑克、打麻将等行为,严禁上班时间利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税务制服着装规定,穿着税务制服时,不得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加大纠风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严禁向纳税人乱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拉赞助以及强行或变相摊派征订报刊、指定或变相指定购置税控器具品牌产品等行为。加强对税务中介机构的监管,坚持税务自愿原则,严禁向纳税人强制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严禁国税机关或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落实“一书一卡”制度。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的评议监督。进一步开展政风行风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有关问题,对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损害国税机关形象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责任,提高工作落实执行力,促进和谐国税建设

(二十九)加强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公文处理,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统筹抓好各类会议、文件、评比、表彰和检查。严格档案和保密管理,严防计算机网络泄密。精简下级报送的报表资料,进一步减轻基层额外工作负担。加强对各级国税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强税务信息调研工作,按照新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考核。加强应急管理,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全力建设节约型国税机关。

(三十)落实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方法,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依托行政管理系统、肇庆国税网站、新闻媒介、公告栏、电子显示装置、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公开政务信息,提高行政透明度。

(三十一)做好信访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贯彻信访条例,落实工作责任,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防范于未然,努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畅通信访渠道,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当途径、正常程序,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要善于运用行政、法律、政治、经济手段,灵活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切实解决合理合法信访诉求。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落实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在维稳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十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落实财务管理改革措施,做好纳入定员定额改革准备工作,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做好津补贴规范工作。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日常基本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购置、使用、处置固定资产。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每年审计面不低于30%的要求开展内部审计。

(三十三)抓好统筹协调,稳步实施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的意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稳步实施全市国税系统机构改革。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制定改革方案,统筹安排,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机构改革不影响队伍稳定,不影响税收工作,做到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转变理念,尽快适应新的管理模式,以新的机构运行模式为起点,推进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