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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要点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要点

年我省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创新,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实施,巩固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质量管理工作

1.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制定质量兴省活动方案,由省政府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建立机构,成立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推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三角洲地区所有县(市、区)和其他地区80%以上的县(市、区)积极开展质量兴市(县、区)活动,50%以上的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开展质量兴业活动,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测评试点工作。

2.推动建立省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制定《*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等相关管理文件及其配套文件,提请省政府颁布实施;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做好宣贯、申报、评审、表彰工作。

3.继续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制定*年至2010年名牌培育计划,选择20家左右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300家左右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0家左右大中型民营企业分别作为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和省名牌的重点培育对象,研究制定具体的培育措施;继续完善省名牌产品(工业类)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名牌产品计算机评价管理系统;编写《*省名牌带动战略分析研究报告》;加大名牌宣传力度。

4.加大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力度。确保列入国家质检总局《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9类69种重点产品按期入网,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入网产品覆盖面。全年力争新增入网企业3000家、赋码激活上市*家。

5.加强生产许可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严把产业政策关;充分利用全面普查建档信息,对获证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办证窗口建设,做到“一次告知、限期办结”,努力实现全年零投诉。

6.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省局和市局每半年一次对本辖区的质量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力争一年一次质量状况分析,县级局每季度一次质量监管情况分析,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7.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编写《*省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分析报告》;推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培育质量专业人才队伍;推进设备监理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设备监理协会作用,积极培育发展我省设备监理市场;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二、质量监督工作

8.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14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专项整治的巩固提高工作,完善普查建档制度,有效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终端产品监督抽查和后处理;以引导企业自律为基础,强化监督抽查制度,加强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实施动态监管。

9.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分步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实施整治。前五类为第一批整治的重点产品,至10月底,这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第二批重点产品整治从10月份开始,持续到2009年初结束。

10.创新监督抽查模式。探索科学反映区域质量水平的方式;省级监督抽查进一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检验涉及安全和健康等主要指标的项目,重点抽查生产企业集中、质量不稳定的企业集群;扩大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查频次;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质量问题,及时发出质量警示,督促开展专项整治。

11.以信息化手段实现科学监管。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动态信息数据库,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监督抽查处理等部位和环节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快电子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12.做好产品免检相关工作。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免检申报帮扶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免检激励机制;加强对免检企业及其产品的证后监管,逐步建立免检企业的巡查回访制度。

13.加强质检机构日常监管。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增加能力验证(比对)试验频次和范围,提高质检机构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对监督检验工作和人员的管理。

三、食品监管工作

14.继续保持生产加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态势和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食品安全条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整治活动。

15.抓好食品小作坊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推广各地加强小作坊监管的有效做法;完善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完善索证索票、建立完整台帐等质量安全溯源制度。

16.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对高风险食品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向食品安全专家组咨询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制度。

17.全面推进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发证管理,确保发证质量;推动无证查处,加强证后管理,增强生产许可工作有效性。

18.完善食品监督抽查工作。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工作,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

四、认证监管工作

19.建立全省认证监管信息系统。将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实验室监管、认证机构及人员等内容全部纳入信息系统中,建立省、市、县查询系统;建立3C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建立实验室在用标准专题数据库;建立实验室检测项目目录;建立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人员和企业信用等级信息系统。

20.以证后监管为重点,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出台《*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对获证实验室进行分类监管,地市局每年要抽取辖区内不少于20%的获证实验室,进行证后监督;加强实验室评审员的日常培训和监管,每年至少要对评审员进行一次评审培训;加强行业、地方评审组工作,发挥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质监部门的作用;加强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开展食品类、室内环境类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

21.加强认证监管和执法工作,推行辖区监管责任制,实行全过程监管。实行认证机构备案制度,要求凡在我省从事体系、产品等认证的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应到省局备案,省局将公布在我省认证机构基本信息;要求认证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认证的我省企业、产品等信息上报省局;要求认证机构在我省进行认证评审、复评审和工厂检查时,提前5个工作日将申请认证企业情况上报省局,省局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地市局人员参与现场监督工作,但地市局每年参与监督的企业数不少于辖区内申请企业总数的5%;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监管工作,各市局每年对获得3C和体系认证的企业实行证后监管的数量不少于500家或当地获证企业总数的5%。

22.加大3C产品证后监管力度。制定3C产品监督抽查的年度计划和方案,加大对家电、玩具、涂料、电线电缆、汽车配件等我省重点3C产品的抽查力度,保证抽查的覆盖面,提高抽查合格率;除了在生产领域进行认证执法外,要积极在流通领域开展3C认证执法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3C执法力度,解决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23.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管。加强对认证机构认证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以及委托认证等认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相关处罚情况上报认监委;加强对认证人员的监管,严厉查处认证人员与申请企业相互勾结虚假认证,认证人员利用认证加大企业负担等行为;加强对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咨询等违法行为。

24.以节能、节水产品认证为突破口,加强对自愿性认证工作的支持和监管。举办“认证与节能高层论坛”,推进企业进行节能产品的认证;支持我省的认证机构申请节能产品认证资质;支持我省的检测机构申请指定节能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在我省形成完整的节能认证支持体系;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大GAP认证工作。

五、标准化工作

25.推动企业成为标准研制的主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为标准研制的基地。推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试点企业工作;全力推动我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我省申报项目的质量与水平,力争由我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有较大增长;建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争取更多的部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落户我省;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中推广“联盟标准”。

26.推广专业镇标准化示范工作。在抓好第一批“*省专业镇标准化示范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省专业镇标准化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27.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出口产品标准、食品与消费品等领域安全性能方面的标准、进出口贸易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检测方法的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确保完成1000个以上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任务。

28.加大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全省有100家以上参与创建工作的企业通过确认。

29.加大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力度。抓紧制定物流、运输、旅游、商贸、餐饮等行业和社区管理等领域的服务标准;组织制定一批服务基础、服务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地方标准;选择我省现代物流、旅游、餐饮、社区(含村镇)服务、商贸和餐饮、商务等六个领域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加快商品条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建设。

30.加强WTO/TBT应对体系的建设。开发并运行面向全省的TBT预警信息平台,建立省、市两级防范应对工作制度;加强与我省重要产业密切关联的重大TBT的研究及通报评议。

31.抓好省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省标准信息资源,组建基础标准文献库以及高新技术标准数据库、技术贸易壁垒通报咨询数据库等专题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信息网络平台、电子阅览室等电子信息资源应用及服务系统。

32.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制定实施农业标准化管理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力争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40项以上,建设40个以上部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抓好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更多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工作。

33.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建立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系统软件;推动本省部分高校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

六、计量工作

34.加强民生计量工作。通过定期抽查、巡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加油站等重点市场的计量监督;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督,加强对定量包装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督;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工作,制定省级诚信计量单位评价规范;推动未建电能表检定标准的12个地级市建立检定标准,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管理,提高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

35.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工作。继续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组织开展共同推进节能降耗增效工作责任书“回头看”活动,持续推进计量促节能服务活动,推动在部分地区建立能源平衡测试、锅炉热效率测试能力;推动列入国家千家节能行动的我省154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工作;积极推动能效标识的应用,开展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的监督检查;组织企业能源计量和节能监测专业培训。

36.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加强对安检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政策文件,规范安检机构的检测行为;加强检验人员培训,开展能力比对,提高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检测能力;采取突击检查和抽查形式,加强对安检机构的证后监督;强化安检机构监管手段,推动全省建立安检机构电子监管系统。

37.加强工程计量工作。建立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专家审查机制,落实对获得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巡查制度;加强对专家考核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考评质量的评价或检查;加大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加大对销售环节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力度;继续做好“C”标志评价工作。

38.加强量值溯源和传递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标准需求分析、规划和建设,完善我省计量标准体系;制定社会亟需的地方检定规程,推动相关领域量值传递工作的开展;加强计量标准考核专家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完成二级注册计量师的评选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39.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为中小企业免费培训一批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的制度,争取各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效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范围;完善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两个责任制,抓好专职巡查和兼职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继续保持7个100%的指标,把事故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指标之内。

40.加大源头监管力度。严格行政许可工作,严把生产单位准入关、作业人员考核关和设备使用登记关;规范鉴定评审工作程序,提高鉴定评审工作质量;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行为和工作内容;尽快完善和启用新的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探索信息网络向企业延伸的方式;强化证后监督抽查和特种设备安全部件质量抽查,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加强现场监察和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无证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41.开展重点监控设备分级监管和事故多发设备专项整治。探索和总结实行安全评估、分类分级监管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监控设备的现场监察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起重机械、液化气瓶、压力管道元件等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底数,落实法定检验,跟踪督促整改,坚决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和装备技术建设,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42.拓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推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工作,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节能测试机构,制定落实工业锅炉、换热压力容器及电梯节能监管各项具体措施;加快部级检测中心建设,为特种设备制造业发展和安全运行提供高水平服务。

八、稽查打假及举报投诉工作

43.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质量治理。配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打假假冒伪劣力度,确保两个安全;选定省内10个左右区域性问题较严重的地区为省局挂牌督查督办点。

44.创新执法方式。创新、推广和应用假劣产品快速辨别方法和技术;推进技术保障和执法检测设备的前移,组织检测机构技术人员深入执法现场,提供技术保障。

45.落实案件公开制度。修订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公开办法,进一步扩大行政执法案件公开范围;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黑名单”制度,坚决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违法企业警示、公示制度。

46.建立执法办案绿色通道。开发独立的“稽查执法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电子化、数据传输网络化、执法信息共享;研究完善省、市、县局案件办理统计信息、大案要案及时报送等流转机制,细化报送项目、程序和要求;积极与*、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系统内、部门间、省际间案件通报协查、案件移送反馈等制度。

47.认真做好举报投诉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12365”举报投诉平台,完成“12365”平台与总局联网工作,构建省级“12365”举报投诉指挥系统,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局举报投诉联网工作,争取开通县级局平台;加大“12365”热线电话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打造“12365”品牌;充分发挥*省名优企业打假协会作用。

48.充分发挥政府打假办挂靠质监部门的作用。积极做好打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卷烟、酒类等产品的专项打假行动,推进打假重点区域和市场动态管理、政府打假责任制、督查督办大要案和牵头专项打假等制度的实施。

九、科技工作

49.大力加强技术机构建设。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利用社会资金、银行资金的渠道;根据我省产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继续做好部级质检中心申报工作;坚持高标准建设部级质检中心,充分发挥部级质检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市、县检测机构提升能力和水平;加快各检测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专业镇和工业园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建设10—15个质检站;做好县级食品检验室的布局和建设。

50.加强科研工作。督促抓好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的实施和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督促科研课题承担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的实施、验收、技术转化、成果推广和申报奖励等工作。

51.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研究*我省系统重点建设科技项目计划,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科技应用系统,建立和完善技术机构、科技人才、仪器设备、科研项目和检验项目等内容的数据库。

52.做好全省系统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政策法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及民营企业培训工作

53.做好地方立法的相关工作。积极跟进《*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审议事宜;做好《*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和意见协调工作,力争完成草案建议稿并报省政府审议;做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修订工作。

54.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指导、督促全省系统全面、正确地使用行政许可文书;开展行政执法“十佳”案例和行政许可“十佳”案卷评比活动。

55.继续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编印《*省质量技术监督法律适用批复汇编》与《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加强行政执法有关重要法律问题的指导。

56.加大全省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督导检查制度;对全省系统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换证培训;举办全省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营造良好的法制学习气氛。

57.继续做好民营企业免费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十百千万”工程,积极向社会各界普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法律意识。

58.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研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工作水平;深入挖掘符合保护条件的产品,力争全年有10个产品获得保护;积极引导生产企业申报使用专用标志,全年引导30家以上生产企业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力争每个获批准保护的产品均有生产企业使用专用标志;积极推动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参与国际互认工作。

十一、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合作工作

59.推进泛珠三角九省(区)质监合作。启动泛珠三角(九省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标志的申报工作,力争全省有10个以上部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农产品获得“泛珠三角(九)省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标志;开展泛珠三角区域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

十二、信息化工作

60.开展金质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开通省、市、县局的三级直连网络,完成省、市局的网络中心建设;建立全省系统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数据中心建设,保障全省质监信息化数据的存储、安全和共享。

61.完成省局门户网站升级工作。完善信息内容,增强在线办事及公众互动等方面功能;建立网站管理制度,制订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关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信息机制,提高信息质量及权威性;对网站进行软件和硬件技术升级。

62.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县级局推广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形成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四级联网运行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系统内办文网络化、无纸化。

63.完善业务系统建设和做好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行政审批、人事、标准化等业务系统,做好试点应用和全面推广工作;做好总局下发的执法、计量和质量业务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三、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4.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以开展“三创建三促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促进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学习和思想认识上的新飞跃带动思想上的大解放;加强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树立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使创新成为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推动工作的动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保障。

65.加强群团建设。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为载体,培育爱岗敬业、积极向上、艰苦奋斗、团结互助的质监文化;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等教育活动。

十四、纪检监察工作

6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全省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检查,重点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省局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党员干部作风。

67.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抓好以政治品德、理想信念、道德修养、党纪政纪为重点的思想教育;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国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廉洁自律教育。

68.完善制度建设。选择1至2个地市局为试点开展制度创新工作,并以点带面在全省系统重点加强和完善干部人事、行政审批、执法、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并抓好制度的落实。

69.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公务人员利用审批、审查、发证、执法、检验检测等权力进行权钱交易、谋求私利的案件。

70.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和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乱收费的行为;以省局上线“民声热线”工作为契机,及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十五、人事教育工作

7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及时调整团结状况不好、核心作用发挥差、战斗力不强、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班子,提高班子的整体领导能力和水平。

7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地级市局要加强对中层干部、县级局领导的培育,实现干部队伍的知识化、年轻化。加大干部队伍轮岗力度,健全干部队伍轮岗制度。

73.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信息;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4.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加强与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积极招聘专业对口的优秀人才,推进技术机构关键岗位招聘的社会化,实现引进高级人才的实质性突破。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新招录公务员和外系统调入人员组织统一考试,严把进入系统人员的素质关。

75.做好机构增设和编制增加工作。加强与省编办的协调沟通工作,争取在珠三角地区乡镇增设质监工作站,在全省27个未设立质量技术机构的地级市城区设立质监分局,相应增加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

76.抓好公务员教育培训。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市、县分管领导质监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全省系统市县局长进行党纪政纪法纪和业务培训;组织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和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抓好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应急管理。

77.抓好学历教育。加强与高校或党校合作,继续抓好专科升本科学历教育;积极拓宽教育培训渠道,组织开展在职研究生教育。

十六、财务管理工作

78.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将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有效结合,运用部门预算管理保证经常性经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项目支持,增加资金来源,重点落实省财政和地方政府支持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资金。

79.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对重大项目实行事前监管,出台监管办法和措施;实施会计主管委派制,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实行会计主管委派。

80.建立适应技术机构改革发展的财务管理模式。结合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年收支情况,试点成本核算,通过内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力量完成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方案并进行运用。

81.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发挥“NC”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实行专人负责,专项跟踪,定时核实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

*、宣传信息工作

82.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集中宣传力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建立宣传阵地。省局要进一步办好与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电视台合作的专栏,地级以上市局要加强与当地媒体合作,提高已有专栏质量,打造独具部门和地方特色的质监宣传品牌栏目,力争每周有相关报道在专栏上发表。加强宣传策划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三服务”工作在基层专题宣传活动,做好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重大宣传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科学宣传食品安全,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规和基本常识。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工作,做好互联网新闻和政务信息宣传工作,严格新闻宣传纪律。

83.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围绕质监工作重点,加强深度信息报送工作。突出开展专项整治的亮点,反映各单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经验、做法。

十八、督查督办工作

84.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提高督查督办队伍素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全年重要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强信息反馈,各地级市局年初对需抓落实的重点工作以督办工作要点形式印发,并报省局;落实情况每季度反馈一次,年中、年终以工作总结形式上报,平时信息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