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质监局行政监察管理总结

质监局行政监察管理总结

一、全年行政执法监察基本情况及成效

*年以来,我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届四中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省政府国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七次全会、市政府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总结*年的工作经验,在市纪委监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促进政府廉政勤政建设、抓好带有行政监察特色的工作,进一步深入扎实的做好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对“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我们针对本区的实际情况及工作特点,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治本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反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年1-11月中旬,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4项,其中地级2项,县级12项,主办9项,协办5项。在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及“文明*”行动监察活动中,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举报736件,核查321件,目前已结案317件,提出监察建议165条。在对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监察中,共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其中对13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执法监察,(这13个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是1.32763亿元,中标合同总金额为1.27804亿元。);今年1—10,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36项,其中公开招标采购29项,竞争性谈判14项,询价187项,单一来源采购6项,采购预算总金额875.27万元,采购总金额755.32万元,节减资金119.95万元,节约率13.7%。及时叫停、纠正政府采购中不规范采购活动3次,避免经济损失50余万元。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19件,办结19件,办结率100%;对部分执法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和窗口单位就机关效能建设及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5次明查暗访,提出整改建议16项。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全区共有9名党员干部受到了政纪、党纪处分或是组织处理,其中有2名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组织处理,受党纪处理者中:严重警告1名,警告5名,免于处分1名;区纪委领导对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1名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被有关单位辞退;有1家公司、3家参与投标的公司企业被区监察局列入黑名单(对有不良记录的公司、企业,我区将在今后的招投标活动中对其实行有期限的避让)。

二、“六加强”、“四围绕”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优化投资环境”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的《*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通过“六加强”、“四围绕”,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大力促进了全区机关作风的转变和政府工作效能的提高,区域投资环境进一步得到了优化。

“六加强”:一是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根据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和《江西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办法》的有关精神,我区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大力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间从今年起至*年结束,分两个步骤施行,一是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二是区监察局联合区法制办对各职能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国土资源、环保、质量监督、城建、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职能单位,检查方法分为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抽查、询问被许可人、开展暗访检查等形式。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防范和及时解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以及侵犯群体利益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八进制,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而也使全区的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我们以开展“效能年”为锲机,大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全区各单位和工作人员通过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和机关效能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相关知识,形成了“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和“事事关乎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浓厚社会氛围。同时,我区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了执政为民的意识。区“效能办”共编印《作风与效能》简报18期,加大了宣传力度,及时反映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最新动态,总结好的工作方法,推广典型经验,并对有问题单位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其中在全区推广使用文明用语的一期简报,对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政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推进我区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向社会提供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增加工作透明度,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区政府各部门,各系统、街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形式、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们成立了*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与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区效能办合署办公。要求全区各单位对照机关行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制度。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制定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从政行为作为制定制度的重点,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实效作为制定制度的最终目标。目前各单位、各部门都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先知制、否定报备制以及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行政机关比较完备的规范约束机制。同时,严格落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和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我们通过严格管理,把制度落实到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投资环境的实际行动中。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实行整体推进。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行政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监察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联系区宣传部门制定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今年以来共在各级报刊上发表相关报道30多篇;同时,协调组织人事部门抓好行政效能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了一整套针对性强、科学规范的考评机制。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加强合作交流、互相促进、整体推进。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3、4月份和9、10月份区效能办组织人员对全区60个单位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通过明查暗访,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收集和拍摄第一手资料,现场进行督导,对遇到的不良现象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效能办面向社会各界聘请了20位行风义务监督员,并组织召开了三次维护群众利益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行风义务监督员共反映了群众关心和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行业不正之风等各类问题10多起,其中大部分问题通过行风评议监督员和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都得到了妥善及时的解决,架起了群众和政府之间一座紧密联系的桥梁。5月中旬,区效能办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区居民共发放了500份《*区机关效能建设调查问卷》,涉及全区12个执法单位和窗口单位。从此次问卷调查统计的数据来看,这12个单位在文明礼貌用语、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方面群众满意率比较高。办事烦琐、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仍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对照调查所反映的情况,继续保持、发扬好的方面,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整改。10月份,我们又在全区开展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医务公开”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政风、行风的进一步规范和优化。

“四围绕”:一是围绕中心,开展行政效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中梗阻、下搁浅”现象得到扭转。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区行政效能办加大了督查力度,特别是会同区委办、区政府办加大了对区委、区政府重要政策、重大决策贯彻落实、重大项目进展和对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的工作事项的督办力度。要求各单位坚决执行,认真办理,及时报告结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有不同的意见的,可按程序提出,并按最终决定意见办理;对敷衍了事,执行不力、办事拖拉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围绕提高效率,开展专项清理,“四多”现象得到改变。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培训多的问题。为取得实效,一方面严格控制源头,把好发文、开会、检查、培训审批关。区委办、区政府办按照“效能年”活动要求,就跟踪督查、压减会议、精减文件、控制检查、减少评比等起草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减文件和会议的通知》,并印发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执行。现在全区大部分单位和部门都实现了件、通知、信息等网上传输,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靠电话发通知等效率不高的老做法,既提高了办文、办事效率,又减少了机关电话、车辆、纸张等方面的费用。9月初,我区召开了“*区全民创业市区办证系统绿色通道服务现场办公会”,现场为落户我区客商解决办理相关证照手续问题以及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前来参加现场会的客商有麦当劳、浙江中大房产、步步高商贸、环湖宾馆、兴达游艺等企业代表。客商们现场共提出10个需解决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现场就落实解决了6个问题,另外几个问题由于涉及城市规划、历史遗留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区领导表示将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协调小组,跟踪服务,尽快为客商排忧解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现场会的召开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客商的一致好评。让投资客商确实感受到了我区“安商、亲商”的诚意。三是围绕依法行政,开展诚信服务,解决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不作为”现象得到整治。今年,我们把机关工作人员“该干的活不干,该做的事不做,该负的责不负”等“不作为”行为作为整治的重点之一,突破了过去工作中的“盲点”,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创建规范、有序、公正、诚信、高效的政务环境,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为使广大机关干部充分和了解“行政不作”的表现和危害,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都认真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监察局编辑的《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教育读本》,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重视教育的同时,加大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督查力度和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害群之马”的查处力度。区“效能办”对18个效能建设项目进行督办,跟踪问效;对60个区属单位开展“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区执行“一个规定、一个办法、八项制度”和“五条禁令”情况进行暗访;对有先进性、代表性的机关和基层单位进行宣传,以点带全面。各单位、各部门也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行为,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也起到了威慑作用;使机关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保证了长效管理。四是围绕优化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四乱”现象得到遏制。“四乱”损害的是群众利益,破坏的是发展环境,是群众反映的热点,也是我区“效能年”活动整治的重点。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区以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区个私办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区开展优化投资环境、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的专项检查》,检点首先从源头上控制,规范收费项目,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对全区所有单位、部门涉及到的收费项目进行了严格清理和审验,从源头上监控和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发生。其次在方法上创新,对罚款、收费银行缴纳,财政专户资金进行专人管理,并将网络技术运用于廉政建设,建立电子政务体系。对罚款、收费银行缴纳、财政专户资金实行“各家开票,一家收费,专户管理,合理使用”的管理原则。再次在监管上加强。通过设立举报投诉,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满意。检查中发现有少数单位举办各类学习班不经价格部门的批准,自行办班收费;已取消了的收费项目,有少数单位还在继续使用;有些学校收取了学生的借读费,还收取了学生每人每学期小学40元/人,初中60元/人杂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告了有关单位,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三、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

今年我区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下,针对本区的实际情况及工作特点,大力开展了“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阳光拆迁,维护群众利益”、“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企业改制破产中侵害职工利益问题”以及“专项治理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等活动。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1、成立了由区长邹传坚同志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谢为民同志为副组长的“*区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

2、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年专项治理损害群体突出利益问题工作方案》,并依据自身特点,制定下发了《*区*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区监察局、区城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发改委、区商贸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职能单位进行了任务分工,将具体工作分解到每一个职能单位,要求各单位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专项治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件事情都有部门、单位和专人负责;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化。

(二)求真务实,建章立制,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活动。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区两级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的“*区专项治理拖欠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问题工作组”,成员分别由区监察局、区城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工会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形成了“多点监督、共同治理”的局面,为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制定了《*区关于专项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和分工。截止到今年11月13日,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72件,立案调查72件,做到了件件抓落实,处理不良私营企业主和单位法人共30人,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押金共计5.12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不良公司企业和私营业主的拖欠之风。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进一步开展宣传《劳动法》及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政策活动,今年3月,我们就在开展“*区劳动保障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月”中专门制作了“劳动保障维权”展板,印制了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宣传单在辖区各街道散发;5月,在“送法进村”活动中,我们又在贤士湖管委会公园村散发了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宣传材料100余份,热情解答了村民提出的关于拖欠工资、劳动争议等问题。去年年底以来,我区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区各用人单位、建筑工地发放《劳动者维权手册》。通过广泛宣传,形成了“拖欠工资可耻,守法经营光荣”的舆论氛围。同时也使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大提高。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我们及时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学习有关专项治理的文件,建立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做到了专人负责、处理及时、客观公正。区监察局牵头,联合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城建环保局等职能单位,对辖区建筑工地、餐饮、美容美发、商店、汽车修理等行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多次组织建筑工地农民工进行培训,加强其对危险工作的防范意识。截止到今年11月13日,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72件,立案调查72件,做到了件件抓落实,处理不良私营企业主和单位法人共30人,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押金共计5.12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不良公司企业和私营业主的拖欠之风。

2、大力开展“阳光拆迁,维护群众利益”活动。

房屋拆迁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区纪委、监察局积极主动地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建立五项制度确保阳光拆迁,大力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公示制度。区监察局要求拆迁办在拆迁公告的同时,必须在拆迁基地范围内设立公示栏,将拆迁有关事项向群众公示。二是信访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群众咨询上访的接待、解释和疏导工作。三是举报制度。规定在拆迁基地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对署名举报件件有答复。四是承诺制度。由拆迁人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订《房屋拆迁管理承诺书》,明确拆迁人的责任和义务。五是监管制度。建立了由区监察局、区房管局纪委、区拆迁办纪检科三级人员组成的阳明路东扩拆迁工程现场监督组,加强拆迁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拆迁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由于落实五项制度实施阳光拆迁,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拆迁群众的利益。在拆迁过各中,区监察局还组织开展“东扩拆迁工程廉政建设情况民意测评表”,深入到各拆迁户中开展调查问卷,确保整个拆迁工程确实成为“阳光工程”、“人民满意工程”、“领导放心工程”。

3、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活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二是认真执行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政策,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三是认真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坚决制止任何部门和单位截留、平调、挪用、挤占教育收费资金。四是全面规范公示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并将公示制纳入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容,制定和完善教育收费听证、审计、巡视制度。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费制”落实情况。

*年,我区通过“两免一补”政策减免困难学生1926人,减免金额计33.2万元。

4、大力开展“专项治理企业改制破产中侵害职工利益问题”活动

今年,我们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3起侵害集体利益的案件,查出违纪金额79万元,纠正退还违法违纪金额1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查处党员干部6人,其中受党、政纪双重处分2人,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一是强化组织制度建设,夯实企业改制廉政工作基础。构建了区纪检监察机关—系统、街道—公司、企业和工贸服务中心三级廉政组织网络,配齐加强了各公司、企业和工贸服务中心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专题召开了“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会议”、“企业改制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

二是强化职能单位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区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经计委、商贸、财政、审计、检察院、房管、社保等职能单位,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核实,对改制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的审计,同时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三是强化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了“*区专项治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解散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工作组”,设立了维护企业职工利益信访举报站(点),公布了维权举报电话,同时,实行“阳光”流程操作,对企业改制的每一个环节,都实行公开公示,做到透明清晰,还注重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公司企业工会的作用,确保企业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是严厉查处改制过程中侵吞国有、集体资产、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人员和行为,使企业改制廉政建设工作不走虚步。区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同志,在大会小会上,经常重申:对个别借企业改制之机变相侵吞国有、集体资产,损害职工利益的企业领导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外。另外,执法监察人员也加大了企业改制、破产中产权交易、产权置换等工作的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这些措施,在全区企业的领导人员中产生了较大震动,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有效防止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使企业改制工作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向前推进,产生了积极良好的影响。

5、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活动

一是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为218.8万元,占医药总金额的81.75%,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让利患者为44.5万元;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三创、三整顿”活动。针对医药行业突出问题,开展“创佳评差”、“创先争优”、“创文明窗口”和“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三项整顿活动,各医院通过“电子触摸屏”、“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向社会公开行风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从根本上做到把好关口、刹住苗头、堵塞漏洞,把滋生腐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四项制度”监督检查情况。

(一)通过“四个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严把四关”

一是强化监察立项程序,把好投资项目决策关。每有5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和1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设备采购项目来办理告知时,都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和采购单位出示区政府或区发改委的立项审批原件,同时将复印件存档,防止违反决策程序,促进重大项目决策的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监督招投标工作,把好施工队伍选择和大宗物资采购关。对重点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市场及物资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监控施工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重点监督、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和选择方式,检查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并办理有关签证手续的情况,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强化资金拨付审查,把好资金结算关。近两年来,该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在资金结算前,都必须由该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审计、财政部门,并聘请取得国家认证资格证书的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验收后,才能进行资金结算,以增强对建设成本及政府采购成本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最大限度的为国家节省资金。

(二)对重点工程项目加大监察、审计、财政联动监督力度

今年以来,*区注重发挥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的联动监督作用,特别是对重点工程项目不断加大联动监督力度。除了在工程招标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加强监督外,在工程完工后付款前,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都要与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组成联合核审评审小组,对该项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量清单、决算金额等进行严格的核审,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限期返工整改,对个别决算金额偏高的工程项目,重新进行核定。目前,已经对第四轮“百路大战”完工工程项目、贤士湖旱厕改造项目、部分居民区及道路的美化亮化工程项目进行了联动监督核审,核审金额1550余万元。由于监督程序严密,核审严格,今年以来该区的重大工程项目做到了工程质量提高,决算金额下降,基层群众满意,政府领导放心。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紧紧围绕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督机制等几个方面,保障政府采购规范、依法实施。一是在组织机构上,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监控网络,各监督部门分工协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二是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建立了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制度,实行招标、评标、定标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三是对重点采购项目实行特邀监察员监督制度,同时根据项目需求设定项目质询程序;四是加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后续跟踪问效,实现招标采购的职能延伸。今年1—10,该区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36项,其中公开招标采购29项,竞争性谈判14项,询价187项,单一来源采购6项,采购预算总金额875.27万元,采购总金额755.32万元,节减资金119.95万元,节约率13.7%。及时叫停、纠正政府采购中不规范采购活动3次,避免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五、参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查处工作情况及清理纠正干部入股煤矿情况。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参与对安全生产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1月份以来,我们与区安监局密切配合,并联合区工商、公安、执法分局等职能部门,于春节和“五一”期间,对区属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开展了联全执法大检查,同时对卫生、教育等重点部门,酒店、宾馆、大型商场超市、歌舞厅、公园、风景旅游点等重点场所,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大排查,这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车辆8台,共查封违规经营店铺45家,收缴伪劣化学物品85件,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83家,发现安全隐患35处,对洪都中医院、湘水人家、江湖味道等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为这些场所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责任追究方面,我们对区市容局的违规操作吊车伤人至死事故和阳明路“晚晴楼”茶艺轩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中的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查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解除劳动合同,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五抓,一落实”:一抓人员。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岗位;二抓长效。消除安全隐患是最好的防范,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监查相结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抓制度。以制度管人,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四抓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业务,做到遇事不慌,减少事故损失;五抓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使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做到“三个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力量充实到位和资金投入到位。目标责任制落实,实现两个100%:按照“安全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责任”的原则,区政府与系统、街办、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签订率100%;各系统、街办与企业、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签订率100%,形成专监成线、群监成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营造了人人保安全,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好落实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们在注重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不放松。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在不同时期的发展要求,采取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期检查相结合。召开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安全生产活动月、金秋经贸月等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详实安排开展全面性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确保安全检查不挂“空档”,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使安全生产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清理纠正干部入股煤矿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了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的工作方案,我区的清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以区纪委、监察局为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土地局为成员单位的区专项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工作小组,对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清理。清理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区纪委执法监察局负责。二是明确要求,狠抓落实。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区纪委监察局除及时转发了上级有关文件,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认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如实登记,认真核实。此次清理纠正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共收回《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自查自纠登记表》52份。经过核实,未发现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中有投资入股煤矿的情况。

六,其他执法监察事项

(一)、围绕“文明*行动”和“创建”工作开展了督查活动。1至10月,我们针对“文明*行动”和“创建”整治工作开展的督查活动共430余人\次,抽查“六小”单位330余家,发出整改通知单共470余份,创建督导单12份,督促有关单位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有力的促进了“文明*行动”和“创建”整治工作的进展,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区”提供了纪律保证。

(二)今年7、8月份,结合市防汛指挥部、市监察局对我区防汛工作的检查,我局提前对全区防汛责任单位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了一次执法检查,促进了各责任单位防汛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市防汛指挥部、市监察局在检查中对我区的防汛准备工作给予了肯定,赞扬我区防汛准备工作做得扎扎实实。

(三)目前,冬季征兵的专项执法监察及与区土地局配合的“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七、工作体会及明年工作打算

今年的执法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努力,可以说比较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于的各项任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同做的好的兄弟单位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执法监察工作在新形式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好好的去研究,需要我们更加努力的去学习、去工作,而我区的执法监察人员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际工作能力,都需要进一步学习、加强。在明年的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将在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创新破难,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不断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主要表现在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打牢三个基础,强化四项措施,推动我区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围绕一个中心”,即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为中心,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突出两个重点”,即深化权力监督,提高执政水平;深化效能监督,提高服务水平。“打牢三个基础”,即完善“大宣教”格局,打牢廉政文化建设基础;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打牢政风行风建设基础;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打牢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设基础。“强化四项措施”,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分解,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抓好任务落实;积极探索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强化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修订完善责任制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继续加大信访查案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增强办案整体合力,坚持做到有案源必查,有案件必立,有问题必处理的“三必”原则,真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