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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总结

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总结

2005年度水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自查报告

2005年,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实施新《水法》和《湖南省实施水法办法》为契机,以规范水行政许可行为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法律责任为落脚点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共办理水行政许可20宗,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6件,结案16件,为建立我县水事活动新秩序做出了应有贡献。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水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今年年初,局党委高度重视水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水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从各职能股室抽调人员充实了水政水资源股和水政监察大队力量,专职水政执法人员达9人,其中2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其余人员均为大专学历。与时同时,今年通过与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与组织、编制、人事部门联系协调,成立了全额拨款的河道管理机构;二是加强了水政执法硬件建设,通过落实执法、办公和通讯经费,配备水政监察专用车辆,布置专门的执法听证室,配置专用照相、摄影、录音等勘察设施,使我县水政执法设施装备更上一层楼。三是加强了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全年共安排了2次水政人员到省市参加业务培训,全县开展了4次水行政执法业务集中培训学习。

二、加强水法宣传,营造水行政执法良好氛围

一是制订了年度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计划,将今年确定为我县“一法一办法”宣传年,并安排宣传专项经费2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了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大规模宣传活动。三是督促乡镇及各场所管理单位搞好水法宣传。四是在2个县级电视台和重点乡镇电视台开辟了水法宣传专栏,印发了10000余份宣传资料,组织了4台宣传车,悬挂了35条横幅,张贴了1500张标语。

三、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到所有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并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和办结;二是所有行政处罚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恰当,适用法律正确,所有行政强制行为均有法定依据,且程序合法;三是对辖区内发生的水事纠纷能做到及时调处并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如对南岳庙、三阁司跨乡镇的群体水事纠纷,及时果断有效地进行了调处,避免了一场械斗流血事件,对大田张等跨行政区域的水事纠纷,及时向市河道管理处和市局水政科报告,并协助上级做好了调处工作。四是规范了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和归档工作;五是执法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

四、强化执法监督,树立水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水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各项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许可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完善了执法质量考评、民主评议、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优秀水政监察人员进行了表彰和奖励。通过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了水政执法工作,今年立案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达100%,没有一起被提起诉讼,没有一起申请复议,水事纠纷调处也无不良后果,行政执法为无群众举报和投诉,树立了水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另外,我县还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调查等中心工作,及时上报各种业务报表和工作计划总结,及时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宣传、贯彻、落实。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水政监察大队目前还是股级机构,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二是由于财政非常困难,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津贴、执法人员人身保险很难落实,三是没有发现并查处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水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制度的要求,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将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县水务局

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