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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加强河道管理半年总结

水利局加强河道管理半年总结

正值全县上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际,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市水务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县委、政府和局领导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水务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09年上半年工作任务,为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做好下半年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水事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县河道管理办法》等水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以3月22日至28日的第十七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纪念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广泛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副县长余川生“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电视讲话,拉开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序幕,在*电视台新闻报道2期,在“*水情”和*县水务局政务信息网站上新闻报道3次,共4篇文章,黑板报宣2期;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县内主要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6条,到*水乡、昌裕糖业有限公司等各类取用水大户和企业厂矿发放宣传单2000份,张贴宣传画40幅。与*水乡山泉公司合作,在19升饮用水桶上制作张贴“珍惜和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宣传标语共1000条(只桶),此法面广且可长期重复使用。召开各种宣传培训、座谈会议10次,参加人员120人次。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族人民对水事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认识到了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重要性,增强了水法制意识,全县各族人民逐步树立了“水商品”观念,为我县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水政执法监督力度,逐步规范水事秩序

1、开展全县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源地安全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专项监管检查工作,以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为鉴,把水资源保护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保证水资源和饮用日常监管各项措施落实,根据根据普水政监﹝2009﹞3号《普洱市水政监察支队关于开展全市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管水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2009年3月23日至5月20日,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6个乡镇勐马自来水厂等8个厂矿企业取水地点,进行了专项和专项整治。通过执法检查,未发现擅自取水和破坏水源地行为。。

2、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普水政监[2009]4号《转发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全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部分项目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7日,县水务局组织水政执法人员、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共10人,对我县的在建中型工程—国际界河治理项目南马河段、景信尼别大沟的工程建设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现场检查工程实物量的基础上,检查人员重点对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质量检测的资料检查和查阅,通过检查组检查和认定,认为国际界河治理项目南马河段和景信尼别大沟工程建设中没有因单位责任而造成的质量事故,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质量检测工序均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规范、合法。

3、对取用水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15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6月13在市水务局、市发改委组织下,参加了对公信乡糯懂村糯懂水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经审查,糯懂水库建设项目取水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可作为下步办理取水许可法律依据。

4、今年1—6月以来,对80户取用水户进行水资源执法检查15次,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警告10起。对60户河道采砂户进行执法检查18次,处罚无证采砂1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警告20起。

三、严格审批水行政许可,加大水行政事业性夫费征收力度

依法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上半年,全县新办理取水许可证1套,年批准取水量5000m3,审验取水许可证43套,批准取水量3.6万m3。上半年全县征收水资源费24.99万元,征收水费50.45万元。审验河道采砂许可证10户,批准采砂量5万m3,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