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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房价成本利润还是公布的好

政协委员建议房价成本利润还是公布的好

房价不降,争论不止。有关房价成本、利润的争论已是多年的“口水战”,虽然至今未果,但通过各方努力,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构成算是在市民百姓中做了知识普及,也许是因为事关切身利益,传播的速度比科普知识、普法教育的速度快多了。然而,哪一种版本是正确的?众所周知,房地产项目之间的差异性较大,考察房价成本就是要揭示出这种差异。房价成本该多少就是多少,愿意不愿意公开是一回事,算得清还是算不清是另外一回事。从理论上讲,搞清楚房价成本并不意味着房价会自动下降。搞清楚房价只不过提供了比较准确的信息而已。房价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平抑房价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站在不同的角度上,委员、普通市民、学者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

柴宝成全国政协委员、宝成集团董事长

有专家说,房地产的腐败可以催生银行经济危机。叫停房地产业腐败的话题,早在2001年就提了出来且呼声日渐高涨。房价不断地虚高和攀升,房地产中所揭露的腐败问题,不但牵扯到了百姓的直接利益,也牵动了社会的和谐构建。建议公开房屋成本价格。鉴于房价的飙升和所反映出的腐败问题,当前一个全社会都关注的热点话题就是,诚信、透明地向全社会公布房屋成本价。这不是什么商业机密,而是人民应有的知情权。

蔡继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

宏观调控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利润透明化。整体上,开发商的利润已经没有什么见不得的秘密了,暴利的时代已经过去。根据河南省房地产协会提供的资料来看,就全国范围而言,开发商的成本构成可以分为这样几个部分:土地占25%~30%,建筑占25%~30%,费占15%~20%,税占10%左右,财务成本大约是8%,其余的才是利润,高与低要视开发的时间而定,时间短则高。如果拿到土地后1年能够开发完成的话利润可以达到18%,而现在多为高层建筑,建筑周期一般要2年。

宋林飞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建议出台《房地产市场反暴利法》,以法律手段严控房地产的利润空间。以世界房地产市场平均行业利润率5%~7%的上限为基准,一般可上浮50%,可为房地产开发的合理盈利区间。如果是节地、节能、环保、科技含量高的商品住宅,可以得到超额利润,以鼓励这类商品房的开发。此外,控制利润空间,首先要严格成本核算,剔除不合理的开支进入成本,比如一些开发过程中的“腐败成本”,将这个成本也算在消费者的头上,是不合理的。

王长德武汉大学教授

我国房价虚高不下,房地产市场出现“且调且涨”的局面。究其原因,房地产业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垄断情况,从而使行业竞争很不充分。应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政府令的形式,要求开发商公开房价、成本等资讯,政府有关部门首先应公布自己掌握的信息,如土地费用、税费收取等情况。各地物价部门也要定期测算并公布商品房住宅的社会平均成本,提高房价透明度,建立诚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政府立信于民,房地产商取信于民。

刘光宇某地产媒体编辑

房地产暴利的受益者,除了站在前台的开发商外,在后方的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绝对不能忽视。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可以说是利益同盟,地方政府通过房地产提高GDP政绩、充实小金库,开发商则从其中拿到不足为外人道的好处……同时,开发商为了拿到“批件”不得不上下打点,但用于对地方政府的“感情投资”则不得不转嫁到房价上,这最终苦了的还是百姓。当初物价部门要求公布房价成本,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实际上遇到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联合抵制。

黄穗诚广州市民

各地的房价成本,政府心里有数,百姓也心里有数。对公众提出公开商品房开发成本,应理解为是要探讨房地产开发资金运作模式,让公众知道房地产开发利润究竟有多大、房地产富豪财富从何来,必须要看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自有资金投资回报率;而要看项目自有资金投资回报率,则要从项目资本金入手,分析其投入产出,才能让公众知道目前商品房开发成本和利润的奥秘,更理性地判断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