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早稻花生政策性保险工作通知

早稻花生政策性保险工作通知

根据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的通知(府金办字号)和《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方案》的精神,为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能力,逐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现将我乡早稻、花生政策性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开展。

2、市场运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化经营为依托,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3、自主自愿。实行农户、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投保自愿。

二、保险内容

主要是早稻、花生

三、保障水平

1、保险金额:早稻每亩200元,花生每亩300元;

2、保险费率:早稻为6%,花生为5%;

3、保费补贴:早稻保费为12元/亩,花生保费为15元/亩。

中央、省、县财政分别给予保费补贴,农民投保人只承担保费的30%,即早稻农民实际投保金额为3.6元/亩,花生农民实际投保金额为4.5元/亩。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标语、会议等形式,深入小组进行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

2、做好承保工作

各村要做好农民投保核实登记,并按标准收取保费(登记表附后)。遵循农民自愿,让农民愿保尽保,乡农技人员要到田块、到户核查登记。投保时间截止到4月19日,汇总后于4月20日前上报县农粮局。

3、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因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所保农作物受灾减产或绝收的,在接到投保人报告后,乡农技部门要协同人保财险部门及时实地勘察评估,视损失程度,及时做好理赔工作。保险期从本季农作物播种到收获止,没有发生自然灾害的,保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