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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收购讲话

早稻收购讲话

各位好:

下面,我就如何落实熊副省长的指示和这次会议精神,在今年早稻最低价收购预案启动之后,在操作层面上的几件工作,谈几点意见:

第一,关于托市收购的启动和收购贷款。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6个部门下发了关于《*7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通知规定,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是本月16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具体启动的时间,由分公司根据我们省的粮食市场价格具体情况及时提出启动的意见,报总公司审批,同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后执行。关于托市收购贷款,根据预案规定,由中储粮直属企业进行统贷。我们拟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粮食验收合格的,统一划为分公司贷款。

今年最低收购价预案规定的收购价格和去年一样,70元/百斤。另外,预案明确规定了收购费用2.5分的组成,包括了两块:即包括收购费用和县内集并费用。对确实需要集并的要集并好,比如粮食存放上漏下潮的仓房、或严重违规违纪的企业等等,一定要集并到安全地方。

第二,关于托市粮收购与验收。预案规定,今年最低收购价格粮的质量标准仍然要求达到国标三等。对达不到三等标准的,各收购企业一定要整理达到标准后才能入库,由*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这部分粮才能转入托市粮。

第三,关于托市粮的政策执行。托市粮政策是国家的惠农政策,也是重要的粮食政策,希望大家一以贯之地执行好这一政策,以达到农企双赢。有几点强调一下:一是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价收购,加价收购的这一块不能进入托市粮的“笼子”。最近财政部专员办对部分县市去年的最低收购价粮进行抽样审计,其中发现个别的收购企业有加价收购的情况,为此,他们表示将严肃处理,希望我们的企业要引以为诫。再次,从今年的粮食市场形势看,加价收购的风险也是很大的。除了财政专员办要审计,还有就是国家随时要调用。如果承储期比较短的话,那保管费用就少,得不偿失。二是严禁出现“转圈粮”的现象,尤其要注意已经在批发市场拍卖了的,现在还没有出库的这部分粮,相关企业千万不要有不正确的想法。否则意味着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属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把握好。三是要优先保证中央储备粮的轮换计划。各县(市、区)所辖范围内国储库的代储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没有完成的,不要上报托市收购的数量,要优先保证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完成。四是要加强托市粮的管理,边收边管,绝对不能擅自动用。

第四,关于保护农民利益。为农民服务,保护好农民利益,是我们托市粮收购工作的宗旨。我强调几点:一不能打白条,二不能压级压价,三不能代扣各种费用,四不能搞地区封锁,要做到随到随收,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同志们,托市收购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保护农民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一旦托市预案启动,希望大家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