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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项目管理发展讲话

水利局项目管理发展讲话

同志们:

按照*局长的要求,我就分管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年12月27日出台后,市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贯彻落实。为什么现在还要重提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问题呢?原因有二:一是《决定》明确的有效时间是“十一五”期;二是从全国范围看,重庆制定出台《决定》开创了国内的历史先河,其他兄弟省市陆陆续续在学习借鉴重庆的做法,水利部认真总结重庆的经验,也在积极争取中央今年出台《关于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决定》,目前已经起草好了初稿,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要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应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决定》的“要害”。加强领导不是一句空话,《决定》上关于“加强领导”有明确的要求。我在此通报市上的有关举措,供大家回去后向党委政府汇报时参考。一是市委决定,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将水利相关工作纳入20*年对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年度政绩考核内容。目前《考核办法》已多次征求意见,近期即将出台。二是市委、市政府将水利工作纳入了各区县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按主城区、渝西片区和库区贫困山区三大块进行考核。三是市政府继续将饮水安全等水利工作纳入“民心工程”,同时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实行了目标责任管理。希望区县的同志认真领会市上加强水利工作领导的一系列举措,举一反三,拓宽思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领导。去年绝大多数区县已出台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关键是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予以进一步落实。

(二)努力争取政策投入。加大水利投入的核心是争取政策,有了政策就有了投入。在政策的争取和利用上,以下几个方面还有很大空间:一是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这项政策投入的资金额度比较大,一定要积极争取。二是争取土地建设有偿使用费用于水利的问题。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这项政策列入了中央一号文件,要在土地建设有偿使用费中“切块”,专项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城市建设维护费。《决定》明确:有防洪任务的区县可以从城市建设费中提取15%用于城市堤防建设。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把这项政策明确为可用于加大对整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这对于争取此项政策用于面上水利建设,也是有空间的。《决定》规定的各项政策,目前还没有执行到位的,一定要加大落实力度。

(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决定》印发之后,原市委书记曾作了重要批示,特别指出要加大对《决定》贯彻落实的宣传力度。市委、市政府特别重视宣传工作,2月2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主持专题研究“三农”工作的宣传事宜。希望各区县通过信息、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水利宣传,让市委、市政府领导能更多地看到区县水利方面的宣传信息。

二、切实加强水利资金管理

(一)千方百计筹集配套资金。为什么今年要这么强调配套资金的问题呢?其一,市政府在确定全市“十一五”水利投入300亿元和今后五年水利投入320亿元资金时,包含了中央投资、市上投资和区县自筹资金这三个部分。其二,国家投资建设的水利项目,也明确要求市和区县足额配套。其三,使用开发银行贷款,必须要有足额的资本金配套。无论是市水利局,还是区县水利部门,要使用开行的贷款,资本金必须先到位。因此,区县水利部门必须想方设法筹集自筹资金。这里,顺便向各位局长解释一下关于贫困区县项目资金的配套问题,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提出了对贫困区县配套资金的新政策,即:有条件的地方,对公益性项目逐步取消或者减少资金的配套。市上对此事非常重视,马正其副市长专门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最后决定:在中央没有明确取消或者减少的前提下,重庆市按现行办法执行。如果我们把配套资金减少了,不但使用不了开发银行的信贷资金,也无法解决所留的资金“窟窿”,可能因此影响全盘的计划。

大家要辨证地看待配套资金的问题,如果要求哪个区县配套的资金多,那就说明该区县的水利项目就比较多。我们要认清大好形势,认识到这是一个机遇。我分析,这种大好形势可能不会持续很长时间。中央已经决定在黑龙江、河北、云南三个省全面试点村级公益性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利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很多小型水利、面上水利建设都纳入其中。所以说,现在如能多拿出配套资金,就能多争取国家投资,也是发展水利的一个大好时机。

(二)必须专款专用。现在的项目资金很多,每项资金均有明确的使用要求,加之现在各方面都特别关注水利,因此,我希望各区县务必高度重视,一定要保证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千万不要出什么问题,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

(三)必须实行“三公示”。“三公示”是我们资金管理的最后一个筹码。关于“三公示”,市局要求各区县上报每个项目公示的报刊原版,市局凭该原版拨款,不公示就不拨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请大家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关于农村水电工作

(一)高度关注农村“无电户”。农村“无电户”是弱势群体。20*年市电力公司宣布:重庆已经消灭了“无电户”。事实上这里所说的“无电户”,是指在国家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无电户”。我们不要误认为全市所有的家庭都已经用上电了,实际上还有很大一部分家庭没有用上电。同时,通过小网发电自供自给的片区也较多。因此,无论是从新农村建设角度,还是从城乡统筹的角度,都要特别关注这一弱势群体,这也是今后农村小水电工作的一个新重点。

(二)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市政府20*年出台了《水电开发出让管理办法》,20*年出台了《实施细则》,核心就是要推行水能资源开发权的有偿转让。请大家按照《办法》和《细则》认真予以落实。根据水利部的部署,为认真做好水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我市正在开展全市水力资源复查,请大家给予关注和重视,按时完成。

(三)推进一批小水电项目建设。小水电项目建设,重点是要加快20*—20*年下达计划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建设进度,今年是最后一年,也是验收之年,请尚有“欠帐”的区县抓紧完成。市局将把该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即将开始编制的2009—2015年小水电开发规划结合起来,没有完成20*—20*年小水电项目建设任务的区县,市局在安排下阶段项目时将予以“连锁反应”。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