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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系统精神文明暨创佳评差安排意见

医药卫生系统精神文明暨创佳评差安排意见

关于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安排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全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家园”建设,为卫生改革和发展没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采取报告会、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动员和激励广大卫生工作者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宏伟目标而奋斗。

2、以诚信建设为主题,认真抓好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争做“文明职工”活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弱助残等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知识教育并重的原则,突出抓好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

3、加强业务知识教育,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大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作风实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热难点问题。

1、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落实市、县卫生局行风建设“双十条”、“十三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下乡活动和县级医疗单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农村群众就医难问题。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力争使医院和社会药房零售价格大体持平。

2、加强医疗市场、食品卫生整顿。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专项整治活动,要查处非法医疗机构,查处合法医疗机构的非法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就医安全。县卫生监督所要继续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卫监机构要加强对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1、积极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深化诚信教育,广泛开展“诚信立业、文明服务”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诚信服务标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及时解决投诉举报问题,解决率达到90%以上。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放心药房”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营造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积极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县文明委关于为未成年人办“十件实事”任务分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生理健康咨询指导。

4、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按照县上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1、积极实行政务、院务公开制度。各医疗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住院职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电话,完善医疗纠纷和处理制度。其他卫生机构也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要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增强工作透明度。

2、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铸造诚信医院。主要围绕安全、质量、费用、服务搞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医护人员诊疗活动,形成常效机制。二是建立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实行医生不当出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预敬制度。加强对医院收费价格监督检查,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手费等乱收费行为。三是加强医院监管。加强对医院改扩建项目、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临床新技术应用的审批管理。

3、认真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技术方案、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疾控中心要认真执行国家计划免疫项目免费接种、疫苗分类管理规定和预防接种规范,确保接种质量。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是要及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精神文明、“创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各项工作开展有始有终,取得成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精神文明、“创评”活动总结,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上报卫生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九日